第一章 希腊文明的兴起 - 西方哲学史 - 罗素

  在全部的历史里,最使人感到惊异或难于解说的莫过于希腊文明的突然兴起了。构成文明的大部分东西已经在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存在了好几千年,又从那里传播到了四邻的国家。但是其中却始终缺少着某些因素,直等到希腊人才把它们提供出来。希腊人在文学艺术上的成就是大家熟知的,但是他们在纯粹知识的领域上所做出的贡献还要更加不平凡。他们首创了数学、①科学和哲学;他们最先写出了有别于纯粹编年表的历史书;他们自由地思考着世界的性质和生活的目的,而不为任何因袭的正统观念的枷琐所束缚。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如此之令人惊异,以至于直到最近的时代,人们还满足于惊叹并神秘地谈论着希腊的天才。然而现在已经有可能用科学的观念来了解希腊的发展了,而且的确也值得我们这样去做。

  哲学是从泰勒斯开始的,他预言过一次日蚀,所以我们就很幸运地能够根据这件事实来断定他的年代;据天文学家说,这次日蚀出现于公元前585年。哲学和科学原是不分的,因此它们是一起诞生于公元前第六世纪的初期。在这从前,希腊及其邻国曾发生过什么事情呢?任何一种回答都必然有一部分是揣测性的,但考古学在本世纪里所给我们的知识已经比我们祖先们所掌握的要多得多了。

  文字的发明在埃及大约是在公元前4000年左右,在巴比伦也晚不了太多。两国的文字都是从象形的图画开始的。这些图画很快地就约定俗成,因而语词是用会意文字来表示的,就象中国目前所仍然通行的那样。在几千年的过程里,这种繁复的体系发展成了拼音的文字。

  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早期文明的发展是由于有尼罗河、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它们使得农业易于进行而又产量丰富。这些文明在许多方面都有些象西班牙人在墨西哥和秘鲁所发现的文明,这里有一个具有专制权力的神圣国王;在埃及,他还领有全部的土地。这里有一种多神教,国王和这种多神教的至高无上的神有着特殊亲密的关系。有军事贵族,也有祭司贵族。如果君主懦弱或者战争不利,祭司贵族往往能够侵凌王权。土地的耕种者是农奴,隶属于国王、贵族或祭司。

  埃及的神学和巴比伦的神学颇为不同。埃及人主要的关怀是死亡,他们相信死者的灵魂要进入阴间,在那里,奥西里斯要根据他们在地上的生活方式来审判他们。他们以为灵魂终会回到身体里面来的;这就产生了木乃伊以及豪华的陵墓建筑。金字塔群就是公元前4000年末叶和3000年初叶的历代国王们所建造的。这一时期以后,埃及文明就变得越来越僵化了,并且宗教上的保守主义使得进步成为不可能。约当公元前1800年,埃及被称为喜克索斯人的闪族人所征服,他们统治埃及约有两个世纪。他们在埃及并没有留下持久的痕迹,但是他们在这里的出现一定曾经有助于埃及文明在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的传播。

  巴比伦的发展史比埃及更带有黩武好战的性质。最初的统治种族并不是闪族,而是“苏玛连”人,这种人的起源我们还不清楚。他们发明了楔形文字,征服者的闪族就是从他们这里接受了楔形文字的。曾经有一个时期,有许多独立的城邦彼此互相作战;但是最后巴比伦称霸,并且建立了一个帝国。其他城邦的神就变成了附属的神,而巴比伦的神马尔督克便获得了有如后来宙斯在希腊众神之中所占的那种地位。在埃及也出现过同样的情形,只是时间更早得多。埃及与巴比伦的宗教正象其他古代的宗教一样,本来都是一种生殖性能崇拜。大地是阴性的,而太阳是阳性的。公牛通常被认为是阳性生殖性能的化身,牛神是非常普遍的。在巴比伦,大地女神伊什塔尔在众女神之中是至高无上的。这位“伟大的母亲”在整个的西亚洲以各种不同的名称而受人崇拜。当希腊殖民者在小亚细亚为她建筑神殿的时候,他们就称她为阿尔蒂米斯,并且把原有的礼拜仪式接受过来。这就是“以弗所人的狄阿娜”①的起源。基督教又把她转化成为童贞女玛利亚,但是到了以弗所宗教大会上才规定把“圣母”这个头衔加给我们的教母。

  只要一种宗教和一个帝国政府结合在一片,政治的动机就会大大改变宗教的原始面貌。一个男神或一个女神便会和国家联系起来,他不仅要保证丰收,而且还要保证战争胜利。富有的祭司阶级规定出一套教礼和神学,并且把帝国各个组成部分的一些神都安排在一个万神殿里。

  通过与政府的联系,神也就和道德有了联系。立法者从神那里接受了他们的法典,因此犯法就是亵渎神明。现在所知的最古老的法典,就是公元前2100年左右巴比伦王罕姆拉比的法典;国王宣告这一法典是由马尔督克交付给他的。在整个的古代,道德与宗教之间的这种联系变得越来越密切。巴比伦的宗教与埃及的宗教不同,它更关心的是现世的繁荣而不是来世的幸福。巫术、卜筮和占星术虽然并不是巴比伦所特有的,然而在这里却比在其他地方更为发达,并且主要地是通过巴比伦它们才在古代的后期获得了它们的地位。从巴比伦也流传下来了某些属于科学的东西:一日分为24小时,圆周分为360度;以及日月蚀周期的发现。这就使他们能够准确地预言月蚀,并能以某种盖然性来预言日蚀。巴比伦的这种知识,我们下面将会看到,泰勒斯是得到了的。

  埃及与美索不达米亚的文明是农业的文明,而周围民族的文明最初则是畜牧的文明。商业的发展起初几乎完全是海上的,随着商业的发展就出现了一种新的因素。直到公元前1000年左右,武器还是用青铜制造的,有些国家自己本土上并不具备这种必要的金属,便不得不从事贸易或者海盗掠夺以求获得它们。海盗掠夺只是一时的权宜,而在社会与政治条件相当稳定的地方,商业就被人认为更加有利可图。在商业方面,克里特岛似乎是先驱者。大约有十一个世纪之久,可以说从公元前2500至公元前1400年,在克里特曾存在过一种艺术上极为先进的文化,被称为米诺文化。克里特艺术的遗物给人以一种欢愉的、几乎是颓废奢靡的印象,与埃及神殿那种令人可怖的阴郁是迥然不同的。

  关于这一重要的文明,在阿瑟·伊万斯爵士以及其他诸人的发掘以前,人们几乎是一无所知。那是一种航海民族的文明,与埃及保持着密切的接触(除了喜克索斯人统治的时代是例外)。从埃及的图画里显然可以看出,克里特的水手们在埃及和克里特之间进行过相当可观的商业,这种商业约当公元前1500年左右达到了它的顶峰。克里特的宗教似乎与叙利亚和小亚细亚的宗教有着许多的相同之点,但是在艺术方面则与埃及的相同之点更多些,虽然克里特的艺术是非常有独创性的,并且是充满了可惊讶的生命力的。克里特文明的中心是所谓诺索斯的“米诺宫”,古典希腊的传说里一直流传着对它的追忆。克里特的宫殿是极其壮丽的,但是大约在公元前十四世纪的末期被毁掉了,或许是被希腊的侵略者所毁掉的。克里特历史的纪年,是从在克里特所发现的埃及器物以及在埃及所发现的克里特器物而推断出来的;我们的知识全都是靠着考古学上的证据。

  克里特人崇拜一个女神,也许是几个女神。最为明确无疑的女神就是“动物的女主人”,她是一个女猎人,或许就是古典的阿尔蒂米斯的起源①。她或者另一女神,也是一位母亲;除了“动物的男主人”而外,唯一的男神就是她的少子。有证据可以说明克里特人是信仰死后的生命的,正如埃及的信仰一样,认为人死之后,生前的作为就要受到赏罚。但是总的说来,从克里特的艺术上看,似乎他们是欢愉的民族,并没有受到阴沉的迷信的很大压迫。他们喜欢斗牛,斗牛时女斗士和男斗士一样地表演出惊人的绝技。斗牛是宗教仪式,阿瑟·伊万斯爵士以为斗牛者属于最高的贵族。传下来的图画都是非常生动而逼真的。

  克里特人有一种直线形的文字,但是还没有人能够辨识。他们在国内是和平的,他们的城市没有城墙;他们无疑地是受海权的保护的。

  在米诺文明毁灭之前,约当公元前1600年左右,它传到了希腊大陆,在大陆上经历了逐渐蜕化的阶段直至公元前900年为止。这种大陆文明就叫迈锡尼文明;它是由于发掘帝王的陵墓以及发掘山顶上的堡垒而被人发现的,这说明了他们比克里特岛上的人更害怕战争。陵墓及堡垒始终都给古典希腊的想象力以强烈的印象。宫殿里的较古老的艺术品若不是确乎出于克里特工匠之手,也是与克里特工艺密切接近的。隔着一层朦胧的传说所见到的迈锡尼文明,正是荷马诗歌所描写的文明。

  关于迈锡尼人还有许多不清楚的地方。他们的文明是他们被克里特人所征服的结果吗?他们说希腊语呢,抑或他们是一种较早的土著种族呢?对于这些问题还不可能有确切的答案,但是总的说来,他们很可能是说希腊语的征服者,并且至少贵族是来自北方的头发漂亮的侵入者,这些人带来了希腊的语言①。希腊人前后以三次连续的浪潮进入希腊,最初是伊奥尼亚人,然后是亚该亚人,最后是多利亚人。伊奥尼亚人虽然是征服者,但似乎相当完整地采纳了克里特的文明,正象后来罗马人采纳了希腊的文明一样。但是伊奥尼亚人被他们的后继者亚该亚人所侵扰,并且大部分被赶走了。从波伽兹-科易所发掘出来的喜特人的书版里,我们可以知道亚该亚人在公元前十四世纪曾有过一个庞大的有组织的帝国。迈锡尼文明已经被伊奥尼亚和亚该亚人的战争所削弱,实际上就被最后的希腊侵略者多利亚人所毁灭了。以前的侵入者大部分采纳了米诺的宗教,但是多利亚人却保存了他们祖先的原始的印度-欧罗巴宗教。然而迈锡尼时代的宗教却仍然不绝如缕,尤其是在下层阶级之中;而古典时代希腊的宗教就是这两种宗教的混合物。

  虽然上叙的情况可能是事实,但是我们必须记得我们并不知道迈锡尼人究竟是不是希腊人。我们所知道的只是他们的文明毁灭了,在它告终的时候,铁就代替了青铜;并且有一个时期海上霸权转到腓尼基人的手里。

  在迈锡尼时代的后期极其结束之后,有些入侵者定居下来变成了农耕者;而另有些入侵者则继续推进,首先是进入希腊群岛和小亚细亚,然后进入西西里和意大利南部,他们在这些地方建立了城市,靠海上贸易为生。希腊人最初便是在这些海上城市里作出了对于文明的崭新的贡献;雅典的霸权是后来才出现的,而当它出现的时候也同样地是和海权结合在一起的。

  希腊大陆是多山地区,而且大部分是荒瘠不毛的。但是它有许多肥沃的山谷,通海便利,而彼此间方便的陆地交通则为群山所阻隔。在这些山谷里,小小的各自分立的区域社会就成长起来,它们都以农业为生,通常环绕着一个靠近海的城市。在这种情况之下很自然的,任何区域社会的人口只要是增长太大而国内资源不敷时,在陆地上无法谋生的人就会去从事航海。大陆上的城邦就建立了殖民地,而且往往是在比本国更容易谋生得多的地方。因此在最早的历史时期,小亚细亚、西西里和意大利的希腊人都要比大陆上的希腊人富有得多。

  希腊不同地区的社会制度也是大有不同的。在斯巴达,少数贵族就靠着压迫另一种族的农奴的劳动而过活;在较贫穷的农业区,人口主要的是那些靠着自己的家庭来耕种自己土地的农民们。但是在工商业繁荣的地区,自由的公民则由于使用奴隶而发财致富——采矿使用男奴隶,纺织则使用女奴隶。在伊奥尼亚,这些奴隶都是四隣的野蛮人,照例最初都是战争中的俘获。财富越增加,则有地位的妇女也就越孤立,后来她们在希腊的文明生活里几乎没有地位了,只有斯巴达是例外。

  一般的发展情况是最初由君主制过渡到贵族制,然后又过渡到僭主制与民主制的交替出现。国王们并不象埃及的和巴比伦的国王那样具有绝对的权力,他们须听从元老会议的劝告,他们违背了习俗便不会不受惩罚。“僭主制”并不必然地意味着坏政府,而仅仅指一个不是由世袭而掌权的人的统治。“民主制”即指全体公民的政府,但其中不包括奴隶与女人。早期的僭主正象梅狄奇家族那样,乃是由于他们是财阀政治中最富有的成员而获得权力的。他们的财富来源往往是占有金银矿,并且由于伊奥尼亚附近吕底亚王国传来了新的铸币制度而大发其财①。铸币似乎是公元前700年以前不久被人发明的。

  商业或海盗掠夺——起初这两者是很难分别的——对于希腊人最重要的结果之一,就是使他们学会了书写的艺术。虽然书写在埃及和巴比伦已经存在过几千年了,而且米诺的克里特人也曾有过一种文字(这种文字还没有人能识别),然而并没有任何决定性的证据可以证明希腊人在公元前十世纪左右以前是会写字的。他们从腓尼基人那里学到书写的技术;腓尼基人正象其他叙利亚的居民一样,受着埃及和巴比伦两方面的影响,而且在伊奥尼亚、意大利和西西里的希腊城市兴起之前,他们一直握有海上商业的霸权。公元前十四世纪时,叙利亚人给伊克纳顿(埃及的异端国王)写信仍然使用巴比伦的楔形文字;但是推罗的西拉姆(公元前969-936年)已经用腓尼基字母了,腓尼基字母或许就是从埃及文字中发展出来的。最初埃及人使用一种纯粹的图画文字;这些图画日益通行以后就逐渐地代表音节(即图形所代表的事物的名字的第一个音节),终于根据“A是一个射青蛙的射手”①的原则而代表单独的字母了。最后的这一步埃及人自己并没有完成,而是由腓尼基人完成的,而这就给了字母以一切的便利。希腊人又从腓尼基人那里借来这种字母加以改变以适合他们自己的语言,并且加入了母音而不是象以往那样仅有子音,从而就作出了重要的创造。毫无疑问,获得了这种便利的书写方法就大大促进了希腊文明的兴起。

  希腊文明第一个有名的产儿就是荷马。关于荷马的一切全都是推测,但是最好的意见似乎是认为,他是一系列的诗人而并不是一个诗人。或许依里亚特和奥德赛两书完成的期间约占200年的光景,有人说是从公元前750-550年,②而另有人认为《荷马》在公元前八世纪末就差不多已经写成了③。荷马诗现存的形式是被比西斯垂塔斯带给雅典的,他在公元前560至527年(包括间断期)执政。从他那时以后,雅典的青年就背诵着荷马,而这就成为他们教育中最重要的部分。但在希腊的某些地区,特别是在斯巴达,荷马直到较晚的时期,才享有同样的声望。

  荷马的诗歌好象后其中世纪的宫廷传奇一样,代表着一种已经开化了的贵族阶级的观点,它把当时在人民群众中依然流行的各种迷信看成是下等人的东西而忽略过去。但是到了更后来的时期,许多这些迷信又都重见天日了。近代作家根据人类学而得到的结论是:荷马决不是原著者,而是一个删定者,他是一个十八世纪式的古代神话的诠释家,怀抱着一种上层阶级文质彬彬的启蒙理想。在荷马诗歌中,代表宗教的奥林匹克的神祇,无论是在当时或是在后世,都不是希腊人唯一崇拜的对象。在人民群众的宗教中,还有着更黑暗更野蛮的成份,它们虽然在希腊智慧的盛期被压抑下去了,但是一等到衰弱或恐怖的时刻就会迸发出来。所以每逢衰世便证明了,被荷马所摈弃的那些宗教迷信在整个古典时代里依然继续保存着,只不过是半隐半显罢了。这一事实说明了许多事情,否则的话,这些事情便似乎是矛盾而且令人感到惊异的了。

  任何地方的原始宗教都是部族的,而非个人的。人们举行一定的仪式,通过交感的魔力以增进部族的利益,尤其是促进植物、动物与人口的繁殖。冬至的时候,一定要祈求太阳不要再减少威力;春天与收获季节也都要举行适当的祭礼。这些祭礼往往能鼓动伟大的集体的热情,个人在其中消失了自己的孤立感而觉得自己与全部族合为一体。在全世界,当宗教演进到一定阶段时,做牺牲的动物和人都要按照祭礼被宰杀吃掉的。在不同的地区,这一阶段出现的时期也颇为不同。以人作牺牲的习俗通常都比把作为牺牲的人吃掉的习俗要持续得更长久些;就在希腊历史期开始时也还不曾消灭。不带有这种残酷的景象的祈求丰收的仪式,在全希腊也很普遍;特别是伊留希斯神秘教的象征主义,根本上是农业的。

  必须承认,荷马诗歌中的宗教并不很具有宗教气味。神祇们完全是人性的,与人不同的只在于他们不死,并具有超人的威力。在道德上,他们没有什么值得称述的,而且也很难看出他们怎么能够激起人们很多的敬畏。在被人认为是晚出的几节诗里,是用一种伏尔泰式的不敬在处理神祇们的。在荷马诗歌中所能发现与真正宗教感情有关的,并不是奥林匹克的神祇们,而是连宙斯也要服从的“运命”、“必然”与“定数”这些冥冥的存在。运命对于整个希腊的思想起了极大的影响,而且这也许就是科学之所以能得出对于自然律的信仰的渊源之一。

  荷马的神祇们乃是征服者的贵族阶级的神祇,而不是那些实际在耕种土地的人们的有用的丰产之神。正如吉尔伯特·穆莱所说的①:“大多数民族的神都自命曾经创造过世界,奥林匹克的神并不自命如此。他们所做的,主要是征服世界。……当他们已经征服了王国之后,它们又干什么呢?他们关心政治吗?他们促进农业吗?他们从事商业和工业吗?一点都不。他们为什么要从事任何老实的工作呢?依靠租税并对不纳税的人大发雷霆,在他们看来倒是更为舒适的生活。他们都是些嗜好征服的首领,是些海盗之王。他们既打仗,又宴饮,又游玩,又作乐;他们开怀痛饮,并大声嘲笑那伺候着他们的瘸铁匠。他们只知怕自己的王,从来不知惧怕别的。除了在恋爱和战争中而外,他们从来不说谎。”

  荷马笔下的人间英雄们,在行为上也一样地不很好。为首的家庭是庇勒普斯家族,但是它并没有能够成功地建立起一个幸福的家庭生活的榜样。

  “这个王朝的建立者,亚洲人坦达鲁斯,是以直接对于神祇的进攻而开始其事业的;有人说,他是以试图诱骗神祇们吃人肉,吃他自己的儿子庇勒普斯的肉而开始的。庇勒普斯在奇迹般地复活了之后,也向神祇们进攻。他那场对比萨王奥诺谟斯的有名的车赛,是靠了后者的御夫米尔特勒斯的帮助而获得胜利的。然后他又把他原来允许给以报酬的同盟者干掉,把他扔到海里去。于是诅咒便以希腊人所称为阿特(ate)①的形式——如果实际上那不是完全不可抗拒的、至少也是一种强烈的犯罪冲动——传给了他的儿子阿特鲁斯和泰斯提司。泰斯提司奸污了他的嫂子,并且因而便把家族的幸运,即有名的金毛羊,偷到了手中。阿特鲁斯反过来设法放逐了他的兄弟,而又在和解的藉口之下召他回来,宴请他吃自己孩子的肉。这种诅咒又由阿特鲁斯遗传给他的儿子阿加米侬。阿加米侬由于杀了一只作牺牲的鹿而冒犯了阿尔蒂米斯;于是他牺牲自己的女儿伊妃格尼亚来平息这位女神的盛怒,并得以使他的舰队安全到达特罗伊。阿加梅侬又被他的不贞的妻子和她的情夫,即泰斯提司所留下来的一个儿子厄极斯特斯,谋杀了。阿加米侬的儿子奥瑞斯提斯又杀死了他的母亲和厄极斯特斯,为他的父亲报了仇”。①荷马的诗作为一部完成的定稿,乃是伊奥尼亚的产物,伊奥尼亚是希腊小亚细亚极其邻近岛屿的一部分。至迟当公元前六世纪的时候,荷马的诗歌已经固定下来成为目前的形式。也正是在这个世纪里,希腊的科学、哲学与数学开始了。在同一个时期,世界上的其他部分也在发生着具有根本重要意义的事件。孔子、佛陀和琐罗亚斯特,如果他们确有其人的话,大概也是属于这个世纪的。②在这个世纪的中叶,波斯帝国被居鲁士建立起来了;到了这个世纪的末叶,曾被波斯人允许过有限度的自主权的伊奥尼亚的希腊城市举行过一次未成功的叛变,这次叛变被大流士镇压下去,其中最优秀的人物都成了逃亡者。有几位这个时期的哲学家就是流亡者,他们在希腊世界未遭奴役各部分,从一个城流浪到另一个城,传播了直迄当时为止主要地是局限于伊奥尼亚的文明。他们在周游的时候受到殷勤的款待。色诺芬尼也是一个流亡者,鼎盛期约当公元前六世纪后期,他说过:“在冬天的火旁,我们吃过一顿很好的饭,喝过美酒,嚼着豆子,躺在柔软的床上的时候,我们就要谈下面的这些话了:‘您是哪一国人?您有多大年纪,老先生?米底人出现的时候,您是多大年纪?’”希腊的其他部分,在沙拉米战役和平拉提亚战役中,继续保持了自己的独立。此后,伊奥尼亚也获得了一个时期的自由。①希腊分为许多独立的小国家,每个国家都包括一个城市及其附近的农业区。在希腊世界的各个不同地区,文明的水平是大有不同的,仅有少数的城市对于希腊成就的整体有过贡献。关于斯巴达,我在后面还要详细谈到,它仅在军事意义上是重要的,而并不是在文化上。哥林多是富庶而又繁荣的,是一个巨大的商业中心,但是并没有出现过多少伟大的人物。

  其次,也有纯粹农乡的地区,例如脍炙人口的阿加底亚,城市人都把它想象为牧歌式的,但它实际上却充满了古代的野蛮恐怖。

  居民们崇拜牧神潘,他们有许多种丰收的祭仪,并且往往是以一根方柱代替神象来进行仪式的。山羊是丰收的象征,因为农民们太穷,不可能有牛。当粮食不够的时候,人们就殴打潘的神象(在偏僻的中国乡村里,至今还仍然有类似的事情)。有一种想象中的狼人族,或许是与以人作牺牲以及吃人肉的风气有关。那时以为谁若是吃了作牺牲的人的祭肉,就会变成一个狼人。有一个供奉宙斯·里凯欧斯(即狼宙斯)的洞;在这个洞里,人是没有影子的,走进去的人在一年之内便要死掉。这一切迷信在古典时代还都仍然盛行着。①潘原来的名字是“帕昂”,意思是饲养人或牧人;在公元前五世纪波斯战争之后,雅典人也采用了对潘的崇拜,于是他便获得了这个更为人所熟悉的名字,而这个名字的意义翻译出来就是“全神”②。

  然而在古代的希腊也有许多东西,我们可以感觉到就是我们所理解的宗教。那不是和奥林匹克诸神联系在一起的,而是与狄奥尼索斯或者说巴库斯相联系的,我们极其自然地把这个神想象成多少是一个不名誉的酗酒与酩酊大醉之神。由于对他崇拜便产生了一种深刻的神秘主义,它大大地影响了许多哲学家,甚至对于基督教神学的形成也起过一部分的作用;这种崇拜发展的途径是极其值得注目的,任何一个想要研究希腊思想发展的人都必须好好加以理解。

  狄奥尼索斯或者说巴库斯,原来是色雷斯的神。色雷斯人远比不上希腊人文明,希腊人把色雷斯人看成是野蛮人。正象所有的原始农耕者一样,他们也有各种丰收的祭仪和一个保护丰收之神。他的名字便是巴库斯。巴库斯究竟是人形还是牛形,这一点始终不太清楚。当他们发现了制造麦酒的方法时,他们就认为酣醉是神圣的,并赞美着巴库斯。后来他们知道了葡萄而又学会了饮葡萄酒的时候,他们就把巴库斯想像得更好了。于是他保护丰收的作用,一般地就多少变成从属于他对于葡萄以及因酒而产生的那种神圣的颠狂状态所起的作用了。

  对于巴库斯的崇拜究竟是什么时候从色雷斯传到希腊来的,我们并不清楚,但它似乎是刚刚在历史时期开始之前。对巴库斯的崇拜遇到了正统派的敌视,然而这种崇拜毕竟确立起来了。它包含着许多野蛮的成份,例如,把野兽撕成一片片的,全部生吃下去。它有一种奇异的女权主义的成份。有身分的主妇们和少女们成群结队地在荒山上整夜欢舞欲狂,那种酣醉部分地是由于酒力,但大部分却是神秘性的。丈夫们觉得这种做法令人烦恼,但是却不敢去反对宗教。这种又美丽而又野蛮的宗教仪式,是写在幼利披底的剧本《酒神》之中的。

  巴库斯在希腊的胜利并不令人惊异。正象所有开化得很快的社会一样,希腊人,至少是某一部分希腊人,发展了一种对于原始事物的爱慕,以及一种对于比当时道德所裁可的生活方式更为本能的、更加热烈的生活方式的热望。对于那些由于强迫因而在行为上比在感情上来得更文明的男人或女人,理性是可厌的,道德是一种负担与奴役。这就在思想方面、感情方面与行为方面引向一种反动。这里与我们特别有关的是思想方面的反动,但是关于感情与行为方面的反动要先谈几句话。

  文明人之所以与野蛮人不同,主要的是在于审慎,或者用一个稍微更广义的名词,即深谋远虑。他为了将来的快乐,哪怕这种将来的快乐是相当遥远的,而愿意忍受目前的痛苦。这种习惯是随着农业的兴起而开始变得重要起来的;没有一种动物,也没有一种野蛮人会为了冬天吃粮食而在春天工作,除非是极少数纯属本能的行动方式,例如蜜蜂酿蜜,或者松鼠埋栗子。在这种情况下,并没有深谋远虑;它只有一种直接行动的冲动,这对一个人类观察者来说,显然在后来证明了是有用的。唯有当一个人去做某一件事并不是因为受冲动的驱使,而是因为他的理性告诉他说,到了某个未来时期他会因此而受益的时候,这时候才出现了真正的深谋远虑。打猎不需要深谋远虑,因为那是愉快的;但耕种土地是一种劳动,而并不是出于自发的冲动就可以做得到的事。

  文明之抑制冲动不仅是通过深谋远虑(那是一种加于自我的抑制),而且还通过法律、习惯与宗教。这种抑制力是它从野蛮时代继承来的,但是它使这种抑制力具有更少的本能性与更多的组织性。某些行动被认为是犯罪的,要受到惩罚,另外又有些行动虽然不受法律惩罚,但被视为是邪恶的,并且使犯有这种罪行的人遭受社会的指责。私有财产制度带来了女性的从属状态,同时通常还创造出来一个奴隶阶级。一方面是把社会的目的强加给个人,而另一方面,个人已经获得了一种习惯把自己的一生视为是一个整体,于是越来越多地为着自己的未来而牺牲自己的目前。

  很显然的,这种过程可以推行得很过分,例如守财奴便是如此。但是纵使不推行到这样的极端,审慎也很容易造成丧失生命中某些最美好的事物。巴库斯的崇拜者就是对于审慎的反动。在沉醉状态中,无论是肉体上或者是精神上,他都又恢复了那种被审慎所摧毁了的强烈感情;他觉得世界充满了欢愉和美;他的想象从日常顾虑的监狱里面解放了出来。举行巴库斯礼便造成了所谓的“激情状态”,这个名词在字源上是指神进入了崇拜者的体内,崇拜者相信自己已经与神合而为一。人类成就中最伟大的东西大部分都包含有某种沉醉的成份①,某种程度上的以热情来扫除审慎。没有这种巴库斯的成份,生活便会没有趣味;有了巴库斯的成份,生活便是危险的。审慎对热情的冲突是一场贯穿着全部历史的冲突。在这场冲突中,我们不应完全偏袒任何一方。

  在思想的领域内,清醒的文明大体上与科学是同义语。但是毫不搀杂其他事物的科学,是不能使人满足的;人也需要有热情、艺术与宗教。科学可以给知识确定一个界限,但是不能给想象确定一个界限。在希腊哲学家之中,正象在后世哲学家中一样,有些哲学家基本上是科学的,也有些哲学家基本上是宗教的;后者大部分都直接地或间接地受到巴库斯宗教的影响。这特别适用于柏拉图,并且通过他而适用于后来终于体现为基督教神学的那些发展。

  狄奥尼索斯的原始崇拜形式是野蛮的,在许多方面是令人反感的。它之影响了哲学家们并不是以这种形式,而是以奥尔弗斯为名的精神化了的形式,那是禁欲主义的,而且以精神的沉醉代替肉体的沉醉。奥尔弗斯是一个朦胧但有趣的人物,有人认为他实有其人,另外也有人认为他是一个神,或者是一个想象中的英雄。传说上认为他象巴库斯一样也来自色雷斯,但是他(或者说与他的名字相联系着的运动)似乎更可能是来自克里特。可以断定,奥尔弗斯教义包括了许多最初似乎是渊源于埃及的东西,而且埃及主要地是通过克里特而影响了希腊的。据说奥尔弗斯是一位改革者,他被巴库斯正统教义所鼓动起来的狂热的酒神侍女们(maenads)撕成碎片。在这一传说的古老形式中,他对音乐的嗜好并没有象后来那么重要。他基本上是一个祭司和哲学家。

  无论奥尔弗斯本人(如果确有其人的话)的教义是什么,但奥尔弗斯教徒的教义是人所熟知的。他们相信灵魂的轮回;他们教导说,按照人在世上的生活方式,灵魂可以获得永恒的福祉或者遭受永恒的或暂时的痛苦。他们的目的是要达到“纯洁”,部分地依靠净化的教礼,部分地依靠避免某些种染污。他们中间最正统的教徒忌吃肉食,除非是在举行仪式的时候做为圣餐来吃。他们认为人部分地属于地,也部分地属于天;由于生活的纯洁,属于天的部分就增多,而属于地的部分便减少。最后,一个人可以与巴库斯合一,于是便称为“一个巴库斯”。曾有过一种很精致的神学,按照那种神学的说法,巴库斯曾经诞生过两次,一次是从他的母亲西弥丽诞生的,另一次是从他父亲宙斯的大腿里诞生的。

  狄奥尼索斯①的神话有许多种形式。有一种说,狄奥尼索斯是宙斯和波息丰的儿子;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被巨人族撕碎,他们吃光了他的肉,只剩下来他的心。有人说,宙斯把这颗心给了西弥丽,另外有人说,宙斯吞掉了这颗心;无论哪一种说法,都形成了狄奥尼索斯第二次诞生的起源。巴库斯教徒把一只野兽撕开并生吃它的肉,这被认为是重演巨人族撕碎并吃掉狄奥尼索斯的故事,而这只野兽在某种意义上便是神的化身。巨人族是地所生的,但是吃了神之后,他们就获有一点神性。所以人是部分地属于地的,部分地属于神的,而巴库斯教礼就是要使人更完全地接近神性。

  幼利披底让一个奥尔弗斯祭司的口中唱出的一段自白是有教育意义的:①

  主啊,你是欧罗巴泰尔的苗裔,宙斯之子啊,在你的脚下是克里特千百座的城池,我从这个黯淡的神龛之前向你祈祷,雕栏玉砌装成的神龛,饰着查立布的剑和野牛的血。天衣无缝的柏木栋梁矻然不动。我的岁月在清流里消逝。我是伊地安宙夫②神的仆人,我得到了秘法心传;我随着查格鲁斯③中夜游荡,我已听惯了他的呼声如雷;成就了他的红与血的宴会,守护这伟大母亲山头上的火焰;我获得了自由,而被赐名为披甲祭司中的一名巴库斯。我全身已装束洁白,我已洗净了人间的罪恶与粪土我的嘴头从此禁绝了再去触及一切杀生害命的肉食。

  奥尔弗斯教徒的书版已经在坟墓中被发现,那都是一些教诫,告诉死掉的灵魂如何在另一个世界里寻找出路,以及为了要证明自己配得上得救应该说些什么话。这些书版都是残阙不全的;其中最为完整的一份(即裴特利亚书版)如下:

  你将在九泉之下地府的左边看到一泓泉水,泉水旁矗立着一株白色的柏树,这条泉水你可不要走近。但你在记忆湖边将看到另一条泉水寒水流涌,旁边站着卫士。你要说:“我是大地与星天的孩子;但我的氏族却仅属于天,这你也知道。看哪,我焦渴得要死了。请快给我记忆湖中流涌出来的寒泉冷冽”。他们自会给你饮那神圣的泉水从此你就将君临其他的英雄。……

  另一个书版说道,“欢迎你,忍受了苦难的人。……你将由人变为神”。另外又有一个说道:“欢乐而有福的人,你将成为神,再也不会死亡”。

  灵魂所不能喝的泉水就是列特,它会使人遗忘一切的;另一股泉水是聶摩沁,它会使人记忆一切。另一个世界的灵魂,如果想要得救,就不可遗忘,而相反地必须能有一种超乎自然的记忆力。

  奥尔弗斯教徒是一个苦行的教派;酒对他们说来只是一种象征,正象后来基督教的圣餐一样。他们所追求的沉醉是“激情状态”的那种沉醉,是与神合而为一的那种沉醉。他们相信以这种方式可以获得以普通方法所不能得到的神秘知识。这种神秘的成份随着毕达哥拉斯一起进入到希腊哲学里面来,毕达哥拉斯就是奥尔弗斯教的一个改革者,正如奥尔弗斯是巴库斯教的一个改革者一样。奥尔弗斯的成份从毕达哥拉斯进入到柏拉图的哲学里面来,又从柏拉图进入了后来大部分多少带有宗教性的哲学里面来。

  只要是奥尔弗斯教有影响的地方,就一定有着某种巴库斯的成份。其中之一便是女权主义的成份,毕达哥拉斯便有许多这种成份,而在柏拉图,这种成份竟达到了要求女子在政治上完全与男子平等的地步。毕达哥拉斯说“女性天然地更近于虔诚”。另一种巴库斯的成份是尊重激烈的感情。希腊悲剧是从狄奥尼索斯的祭祀之中产生的。幼利披底尤其尊重奥尔弗斯教的两个主要的神,即巴库斯与伊洛思。但他对于那种冷静地自以为是而且行为端正的人,却是毫无敬意的;在他的悲剧里,那种人往往不是被逼疯了,便是由于神愤怒他们的亵渎神明而沦于忧患。

  关于希腊人,传统的看法是他们表现了一种可钦可敬的静穆,这种静穆使得他们能置身局外地来观赏热情,来观察热情所表现的一切美妙,而他们自己却不动感情,有如奥林匹克的神明一般。这是一种非常片面的看法。也许荷马、索福克里斯与亚里士多德是这样,但是对那些直接间接地接触了巴库斯和奥尔弗斯的影响的希腊人,情形就确乎不是这样的了。爱留希斯的神话构成了雅典国教的最神圣部分,在爱留希斯,有一首颂歌唱道:

  你的酒杯高高举起,你欢乐欲狂万岁啊!你,巴库斯,潘恩。你来在爱留希斯万紫千红的山谷。

  在幼利披底的《酒神》里,酒神侍女的合唱显示了诗与野蛮的结合,那与静穆是截然相反的。她们庆贺支解野兽的欢乐,当场把它生吃了下去,并且欢唱着:

  啊,欢乐啊,欢乐在高山顶上,竞舞得精疲力尽使人神醉魂消,只剩下来了神圣的鹿皮而其余一切都一扫精光,这种红水奔流的快乐,撕裂了的山羊鲜血淋漓,拿过野兽来狼吞虎噬的光荣,这时候山顶上已天光破晓,向着弗里吉亚、吕底亚的高山走去,那是布罗米欧在引着我们上路。

  (布罗米欧是巴库斯的许多名字之一)。酒神侍女们在山坡上的舞蹈不仅是犷野的;它还是一种逃避,是从文明的负担和烦忧里逃向非人间的美丽世界和清风与星月的自由里面去。他们以另一种不很狂热的情调又唱道:

  它们会再来,再度的来临吗?那些漫长、漫长的歌舞,彻夜歌舞直到微弱的星光消逝。我的歌喉将受清露的滋润,我的头发将受清风的沐浴?我们的白足将在迷朦的太空中闪着光辉?啊,绿原上奔驰着的麋鹿的脚在青草中是那样的孤独而可爱;被猎的动物逃出了陷阱和罗网,欢欣跳跃再也不感到恐怖。然而远方仍然有一个声音在呼唤有声音,有恐怖,更有一群猎狗搜寻得多凶猛,啊,奔驰得多狂猂沿着河流和峡谷不断向前——是欢乐呢还是恐惧?你疾如狂飚的足踵啊,你奔向着可爱的邃古无人的寂静的土地,那儿万籁俱寂,在那绿荫深处,林中的小生命生活得无忧无虑。

  在拾人牙慧地说什么希腊人是“静穆的”之前,你不妨想想假如费拉德尔斐亚的妇女们也是这样的行径吧,哪怕就是在欧根·奥尼尔的剧本里。

  奥尔弗斯的信徒并不比未经改造过的巴库斯崇拜者更为“静穆”。对于奥尔弗斯的信徒来说,现世的生活就是痛苦与无聊。我们被束缚在一个轮子上,它在永无休止的生死循环里转动着;我们的真正生活是属于天上的,但我们却又被束缚在地上。唯有靠生命的净化与否定以及一种苦行的生活,我们才能逃避这个轮子,而最后达到与神合一的天人感通。这绝不是那些能感到生命是轻松愉快的人的观点。它更有似于黑人的灵歌:

  当我回到了老家,我要向神诉说我的一切的烦恼。

  虽非所有的希腊人,但有一大部分希腊人是热情的、不幸的、处于与自我交战的状态,一方面被理智所驱遣,另一方面又被热情所驱遣,既有想象天堂的能力,又有创造地狱的那种顽强的自我肯定力。他们有“什么都不过分”的格言;但是事实上,他们什么都是过分的,——在纯粹思想上,在诗歌上,在宗教上,以及在犯罪上。当他们伟大的时候,正是热情与理智的这种结合使得他们伟大的。单只是热情或单只是理智,在任何未来的时代都不会使世界改变面貌,有如希腊人所做过的那样。他们在神话上的原始典型并不是奥林匹克的宙斯而是普罗米修斯,普罗米修斯从天上带来了火,却因此而遭受着永恒的苦难。

  然而、如果把它当做全体希腊人的特征时,那末上文所说的就会和以“静穆”作为希腊人的特征的那种观点是同样的片面性了。事实上,在希腊有着两种倾向,一种是热情的、宗教的、神秘的、出世的,另一种是欢愉的、经验的、理性的,并且是对获得多种多样事实的知识感到兴趣的。希罗多德就代表后一种倾向;最早的伊奥尼亚的哲学家们也是如此;亚里士多德在一定的限度内也是如此。贝洛赫(前引书,第1卷,第1章,第434页)描写奥尔弗斯教说道:“但是希腊民族是非常充满青春活力的,它不能普遍接受任何一种否定现世并把现实的生命转到来世上面去的信仰。因此奥尔弗斯的教义始终局限于入教者的相当狭小的圈子之内,对于国教并没有任何一点影响,甚至于在象雅典那样已经在国家祭祀之中采用了神秘教的祭礼并且使之获得法律的保障的地区,也是没有一点影响的。整整过了一千年之后,这些观念——当然在一种截然不同的神学外衣之下——才在希腊世界获得了胜利”。

  看起来,这似乎是过分的夸大,特别以对于饱和着奥尔弗斯教义的爱留希斯神秘教为然。大致可以说,具有宗教气质的人都倾向于奥尔弗斯教,而理性主义者则都鄙视它。我们可以把它的地位和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英国的卫理教派相比。

  我们多少知道点一个有教养的希腊人从他的父亲那里学到什么,但是在他的早年从他的母亲那里学到什么,我们就知道得很少了;在很大的程度上希腊女人是与男人们所享受的文明隔绝开来的。即使在其全盛时代,无论有教养的雅典人的明确的自觉的心理过程是怎样地理性主义,然而他们似乎从传统中、从幼年时代起就保存着一种更为原始的思想感情的方式,这种方式常常在严重的关头很容易占优势。因此,简单地分析希腊的面貌就会是不恰当的了。

  宗教,尤其是非奥林匹克的宗教,对于希腊思想的影响,直到最近才被人们所充分地认识到。有一本革命性的书,哈里逊的《希腊宗教研究导言》,着重指出了普通希腊人宗教中的原始的成份与狄奥尼索斯的成份;康福德(E.M.Corneord)的《从宗教到哲学》一书,力图使研究希腊哲学的学者们注意到宗教对于哲学家的影响,但是这本书中的解释,或者这本书中的人类学,却有很多地方是不能完全作为信史接受的。我所知道的最公允的叙述要算是约翰·伯奈特的《早期希腊哲学》,尤其是第二章:《科学与宗教》。伯奈特说,科学与宗教的冲突产生于“公元前六世纪席卷了全希腊的宗教复兴”,同时,历史舞台也从伊奥尼亚转到了西方。他说,“大陆希腊宗教的发展与伊奥尼亚的方式是很不相同的。特别是对狄奥尼索斯的崇拜——那是从色雷斯传来的,荷马诗歌中仅不过是提到而已——包含着一种萌芽中的对于人与世界关系的全新的观察方式。把任何崇高的观点都归之于色雷斯人本身当然是错误的;但是毫无疑问,对希腊人来说,天人感通的现象提示他们说灵魂决不止于是自我的微弱的复本而已,而且唯有在‘灵魂脱离肉体’的时候才能显示出来它的真正的性质。……”看起来,希腊宗教似乎是正将进入东方宗教所已达到的同样阶段;而且若不是由于科学的兴起,我们很难看出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止这种趋势。通常都说由于希腊人没有祭司阶级,所以使他们得免于东方式的宗教;然而这是倒果为因的说法。祭司阶级并不制造教条,虽然一旦有了教条之后,他们是要保存教条的;东方民族在他们发展的早期阶段,也没有上述意义的祭司阶级。挽救了希腊的并不是由于没有一个祭司阶级,而是由于有科学的学派存在。

  “新的宗教——在某种意义上,它是新的,虽然在另一种意义上,它和人类是同样地古老——随着各个奥尔弗斯教团的建立而达到它发展的最高峰。就我们所能知道的而论,它们的发源地是亚底加;但是它们传播得异常迅速,尤其是在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首先它们都是属于崇拜狄奥尼索斯的组织;但是它们具有两种特征,这两种特征是希腊人中的新东西。他们渴望着有一种启示作为宗教权威的根源,他们还组成了人为的社团。那些包含着他们的神学的诗篇据说是色雷斯的奥尔弗斯所作的,这位奥尔弗斯本人曾进入过地狱,因此他是一个稳妥的引导者,能够使脱离了躯壳的灵魂在另一个世界里渡过种种危险。”

  伯奈特继续说,奥尔弗斯教派的信仰和大约同时在印度所流行的信仰,两者之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点,虽然他认为它们不会有过任何的接触。然后他就说到“orgy”(狂欢)这个字的原义,奥尔弗斯教派用这个字来指“圣礼”,并且以此来净化信徒的灵魂使之得以避免生之巨轮。奥尔弗斯教徒与奥林匹克宗教的祭司不同,他们建立了我们所谓的教会,即宗教团体,不分种族或性别,人人可以参加;而且由于他们的影响,便出现了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哲学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