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总理的一件批示

美国总统尼克松的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定于 1971 年 10 月 20 日再次来京,安排尼克松访华事宜,并代表尼克松同周恩来总理进行预备性政治会谈。事先周总理多次召集有关同志讨论,拟定方案,报请毛泽东主席和中央政治局批准。

10 月 19 日,总理的秘书钱嘉栋(后改为钱嘉东)通知我当晚 9 时到总理处开会。

会上,总理检查了对基辛格再次来访的准备工作,听了国际形势的汇报,提出一些问题,与会的同志作了答复。

谈到日本问题时,总理说,1951 年 9 月 4 日,美国在旧金山召开对日和约会议,把我们排除在外。由于一些国家反对,蒋帮也没有能够参加。9 月 8 日,48 国的代表在美国制定的对日和约上签字。1952 年 4 月,日本和蒋帮签订了双边“和约”。总理询问这两个“和约”的若干情节,在座的同志没有人回答。

于是我说:一个多月前,我写信给钱嘉栋同志,附上两份材料——《日本前首相吉田茂关于对日和约的记述》、《蒋帮“外交官”张士丞关于日、蒋“和约”的记述》,可以参考。

总理说,没有看到。他问钱嘉栋收到没有?钱嘉栋说,有这个印象,马上去找找。

总理问我:信是哪天写的?我说:9 月 12 日。总理笑了,说:9 月 12 日,偏偏是 9 月 12 日!

我才想起,9 月 12 日晚上,总理在人大会堂获悉林彪阴谋异动,多方制止。林彪叛逃后,总理采取各种应变措施,几天几夜没有睡觉。

不一会,钱嘉栋取来那两份材料,总理让我讲讲主要内容。他听后,认为很重要。

散会时已近午夜,次日(10 月 20 日)午后,我看到总理在我给钱嘉栋的信上所作的批示,批示是用铅笔写的,全文如下:

“特急件 钱 请立即交外交部以铅印三十本,(明)今午交我,版未拆。周恩来 20/10 1971”

总理的这件批示,表明以下几点:

第一,总理是批给“钱”(即钱嘉栋)办理的。他写了“请”字。这就表明,即使对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总理也是那么谦虚,那么尊重,丝毫没有颐指气使的官架子。

第二,总理写了“明”字,以为还是 10 月 19 日;旋即发觉已是 10 月 20 日凌晨,随将“明”字圈掉,写了“今午”。在末尾写的日期“20”也是从“19”改过来的。这表明总理夜以继日地工作,有时忘了时间。

第三,基辛格定于 10 月 20 日午前抵京,总理定于 10 月 20 日下午 4 时同他会谈,总理根据这两份材料,提出一个重要论点,但这并未列入主席审批的会谈方案。按当时规定,送主席和中央领导成员阅看的文件,都必须铅印,份数必须是 30。总理写了“特急件”,划了 3 个圈,并写了“请立即交外交部以铅印 30 本,今午交我”,为的是在同基辛格会谈前,由他亲笔在铅印本上写明意见,分送主席及政治局成员核定。这表明,总理善于根据所掌握的新情况,及时提出新看法。同时也表明,在重大问题上,总理坚持集体领导共同决策的原则。

第四,总理不但将这两份材料印送主席和中央领导成员,还要印发给其他有关同志,以便他们也了解这些情况,有利于处理相关的问题。为此他要外交部保留版面,只是他将“版勿拆”误写为“版未拆”。总理误写而未改正,这是极为罕见的。但这是总理批给他的秘书的,时间要求很急,他来不及重新校正。他是在开了 3 个小时的会以后回到办公室的。还有大量重要文件待他阅批。可以想见,他批这一件时,已经非常疲劳。而这一年总理已是 73 岁高龄,真正是“鞠躬尽瘁”。

第五,总理在对他的秘书的批件上,也郑重其事地签署了“周恩来”的全名,而且写明了年月日,有些大官或小官,在签批文件时,只写姓,不写名,或者只写名,不写姓;而且往往不写日期,即使写了日期,有的只写某月某日,有的只写某日,很少把某年某月某日写全,这给新来者及后来者造成很大困难,这种懒惰、不负责任的坏作风,总理一向是坚决反对的。

第六,总理是在 10 月 20 日凌晨作出这一批示的,中间经过钱嘉栋、外交部(办公厅)、外交部印刷厂几个环节。不到 20 日中午,装订好的“铅印三十本”就提前送给他本人。这样高的效率是总理长期以身作则、严格要求的结果。总理规定,他直接领导的部门及其下属的重要单位,必须昼夜 24 小时有人值班。总理常在夜间亲自打电话检查,如果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回答不了应回答的事情,总理就对该部门的领导人提出批评。60 年代,总理带头精简,身边只留下三位秘书,但在西花厅,昼夜 24 小时总有一位秘书值班。因此,即使遇到像上述的紧急任务,也不会发生任何延误。

主席说:“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在周总理身上就体现了一种精神。我找不出适当的语言来描述这种精神,或者,就可以称作“周恩来精神”吧。这是我们应该永远倡导和学习的一种精神。

注释

原载《瞭望》周刊 1993 年第 2 期,1993 年 1 月 11 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