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关心孙中山伦敦蒙难室

1962 年熊向晖就任驻英代办后,专程到马克思墓前留影。

(一)

1962 年我被任命为驻英代办。驻英代办处位于伦敦波特兰街 49—51 号,原为国民党政府驻英大使馆,最初是清政府购置的驻英公使馆馆舍。这是建于 18 世纪的两层砖木结构的楼房。因年久失修,多处砖木腐朽,渐成危房。代办处人员逐步增加,馆舍不敷应用,约三分之一的人员另租房屋办公住宿,租金很贵,工作不便。原想拆除重建,但按当地规定,波特兰街任何房屋重建后均须保持原来的外观和高度。费用约需 70 万英镑。高度不能增加,建筑面积也难以增加,解决不了集中办公住宿的问题。经调查,将现馆舍出售,得款可购买面积较大的地皮,用 70 万英镑能建成符合需要的新馆舍。这一方案比较合算,遂报外交部核批。因当时国家经济困难,迟未得复。

(二)

1963 年秋,我回国休假。周恩来总理找我谈话时,我提到重建馆舍事。

总理说,他已看到代办处给外交部的报告。他说,1921 年 1 月,他去英国,住了 1 个多月,原想投考爱丁堡大学,因费用太贵,转往法国。他在伦敦时到过波特兰街,感到那里的环境很好。

总理问:孙中山先生在伦敦蒙难,是不是被关在这个地方?

我说:他被关在清使馆侧屋的一间阁楼,面积约十平米,光线很暗,只在临街的墙上有个插上铁条的窗口,没有窗框,也没有玻璃。

总理说:没有玻璃,所以孙先生能从窗口丢出一封信,被过路的人捡起,送给康德黎,把他救出来。

我说:过去国民党有人有这种说法。我看过孙先生用英文写的《伦敦被难记》,还看过几本英国人写的关于这件事的详情,和那种说法不同,不是那样简单。

总理很感兴趣,要我讲讲。我曾向国内去英国参观访问的一些同志讲过多次,印象很深。于是我对总理说:

1895 年 10 月,孙先生在广州发动第一次起义失败,避居日本,后去美国。清政府通令各主要驻外使馆密切注意“要犯孙文”的行踪,设法诱捕,送回治罪。1896 年 9 月,清政府驻英公使龚照瑗收到驻美使馆公使的电报,说孙文将从纽约坐船去英国。龚照瑗让使馆参赞、英国人马格里花钱委托一家侦探社侦察、跟踪孙文。孙先生于 9 月 30 日到达英国,住在一家旅馆里,分别拜访他在香港西医书院求学时的英国老师康德黎和孟生。侦探社将这些情况及时报告马格里。10 月 11 日是星期天,孙先生去教堂做礼拜,路上碰到三个中国人,邀请孙先生喝茶。孙先生重视结交华侨,就跟他们走。这三人是龚照瑗的爪牙,把孙先生骗进清使馆,被关进那间阁楼,龚照瑗派人严加看守。孙先生写信给康德黎,托看守转交,给他好处,看守不敢接受。孙先生把那封信裹着硬币想从窗口丢到街上,被看守发现夺走。龚照瑗密电清政府,说已包租一条船,缺款 7000 镑,请求赶快汇来,收到后就将孙文秘密押上这条船开往广州。清政府回电同意。使馆职员英国人霍维夫人看到电报,还听说孙文将被处死。她让使馆工人英国人柯尔支开看守告诉孙先生。孙先生将这些情况的要点用英文写在自己的名片上,由柯尔送给康德黎。康德黎找到孟生,他们先雇侦探在使馆外面监视,又分别向伦敦警察厅、英国外交部和《泰晤士报》告发。伦敦警察厅查明清使馆已包租一条准备开往广州的船,马上报告英国外交大臣沙里士堡勋爵,同时派一些警察拿着孙先生的照片在使馆周围巡逻,防止孙先生被押走。英国外交大臣不愿事态扩大,通过私人途径劝说龚照瑗放人,但龚照瑗否认拘押孙文。英国外交部命令马格里书面报告事实真相,并据此函告龚照瑗,指出清使馆擅自逮捕和监禁政治犯,超越了外交特权的范围,如不释放,英国政府将采取必要措施。龚照瑗回信说:孙文是大清臣民,自动进入大清使馆,大清使馆是大清国的领土,英国政府无权干涉。

总理说:这封回信倒有点分量,我估计龚照瑗没有这个水平,可能是马格里出的主意。

我说:康德黎的主意更高明,他和孟生促使几家有影响的报纸在显著地位用《惊人的重大新闻》之类的标题公开揭露,说孙逸仙是受英国教育的医生,是虔诚的基督徒,反对清政府的暴政,同情受难的同胞,清使馆竟然在英国领土上将这位年仅 30 岁的爱国者拘捕囚禁,准备送回北京处死,英国公众绝不容许。这些报道激起公愤,大批英国人包围清使馆。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龚照瑗被迫释放了孙先生。第二天,他收到清政府的 7000 镑的汇款,但已无济于事。

1962 年,熊向晖夫妇与美国著名黑人学者杜波伊斯博士(右一)和夫人(右二)合影。

总理问:孙先生伦敦蒙难一共多少天?他出来以后是不是暂时还留在英国?

我说:孙先生于 10 月 11 日被骗到使馆,10 月 23 日被释放,先后共 13 天。伦敦蒙难是孙先生一生中的重要转折点。这一事件使年方而立的孙先生成为国际名人,大大提高了他的威望和影响。他继续在英国住了一个时期,许多英国名流学者同他结交,开阔了他的眼界。他还常去大英博物馆读书,认真研究近代政治、经济思想,认识到除了民族民权之外还需要解决民生的问题,初步形成三民主义的思想。

总理说:这段史料应该写出来。如果能找到当时孙先生写给康德黎的名片,那就更有价值。

我说:我在英国人写的书上看过影印件。

总理问:孙先生被关的那间房子现在做什么用?

我说:1933 年国民党当局把那间房子专门作为纪念室,挂了一块“孙中山蒙难室”的木匾,现在还在。华侨认为不恭敬,都称为“孙中山先生伦敦蒙难室”。1937 年孔祥熙参加英王乔治六世加冕典礼,在那里安放了孙先生的半身铜像,现在也在。

总理问:现在还有没有华侨去参观?

我说:经常有华侨,不单是英国华侨,还有外国人——不单是英国人,要求参观。那间房子可能随时倒塌,通过的楼梯弯弯曲曲,很陡很窄,木板摇摇晃晃,一不小心就会出危险。除了个别特殊情况,一般都不让人进去。

总理说:你们给外交部的报告,要求出售波特兰街的房子,并没有提那里还有孙先生的蒙难室。要是今天不问你,我还不知道。那所房子该不该出售,首先要从政治上考虑。1956 年,发表毛主席写的《纪念孙中山先生》。在这篇文章里,主席说,孙先生是伟大的革命先行者,是指导时代潮流的伟大历史人物,除了反动分子以外,现代中国人都是孙先生革命事业的继承者,主席列举了孙先生的丰功伟绩,赞扬孙先生既有宏伟的气魄,又很谦虚,不但注意研究中国历史和社会情况,还注意研究外国情况。主席指出,孙先生全心全意地为了改造中国,耗费了毕生精力,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刚才你讲,伦敦蒙难是孙先生革命生涯中重要转折点,不言而喻,孙先生蒙难的地方是重要的历史遗迹。连国民党也知道应该设立孙先生蒙难室,许多华侨和外国人要求参观,而你们居然要卖掉,幸亏今天问了你,要不然,同意你们卖掉,怎么对得住我们伟大的革命先行者?怎么向崇敬孙先生的华侨和外国朋友交代?怎么向继承孙先生革命事业的中国人民交代?怎么向历史交代?

我说:总理批评得对,我只从经济问题考虑,没有从政治上考虑。

总理说:应该考虑经济问题,但像这样的事,就不应该单从经济问题考虑。把孙先生蒙难的地方卖掉、毁掉,将来再花多少钱也恢复不了。现在就可以决定,波特兰街的房子不许出售,就在那里按原来的外观和高度重新建造。房子不够用,另外想办法。国家经济虽然有困难,为了纪念孙先生,这笔钱不能省。我派一位有经验的建筑师到伦敦实地考察,回来设计。要在原来的位置,重建孙先生蒙难室,必须保持原样。既然重建,当然要很坚固,但是原样都不变,比如原来插着铁条的窗口,就不要改成玻璃窗。不保持原样,搞得很漂亮,就失去纪念意义,就没有教育作用。将来要把原来的木匾和铜像照样摆进去,房子内原来的陈设,不增加,不减少。保护历史文物就应这样。

总理说,建好后,他想请主席书写“孙中山先生伦敦蒙难室”,制成匾额,挂在室外的门额上。请郭老书写主席作的《纪念孙中山先生》全文,嵌进玻璃框,挂在室外的墙上。

总理最后说:这件事,我要告诉孙夫人,这对她是一种安慰。

(三)

我返任后,外交部拨来 70 万英镑。不久,周总理派戴念慈建筑师到伦敦勘察,对孙中山先生蒙难室作了详细测绘,搜集了拆建馆舍的有关资料,带回北京设计。代办处安排好拆建过程中的办公住宿地点后,正式办理拆建手续。这时,忽然接到英国文物保管会的通知,说:中国代办处的三间大厅是“亚当建筑”,必须保存,不得破坏。所谓“亚当建筑”,是指 18 世纪英国著名设计师兼建筑师罗伯特·亚当和杰姆士·亚当兄弟设计和营造的建筑。代办处有金碧辉煌的三间大厅,特别是天花板美轮美奂,就是亚当兄弟设计营造的建筑艺术珍品。如要保存这三间大厅,整个拆建工程就无法进行。

1963 年与坎特伯雷大主教(左二)及夫人(右二)合影。左一为唐明照。

经了解,这个文物保管会是民间性机构,却享有公认的权威。凡是该会规定保存的建筑,任何工程公司或施工单位都不敢拆除。英国外交部也无能为力,建议代办处直接同该会交涉。但该会平时不办公,每年开会二至三次,只在开会时讨论决定问题。

代办处致函该会,提出馆舍已成危房,附去英国工程师的证明,作为外交机构,希该会立即同意拆建。数月后该会复称,该会负责保存英国现有的一切亚当建筑,不允许有任何例外。

代办处又致函该会,提出在重建时可按原来的大厅样式仿建。数月后该会复称,仿建即非现存的亚当建筑,不能同意。

代办处再函该会,提出馆舍一旦倒塌,现有的亚当大厅将不复存在,如何保存?数月后该会复称,该会负责保存英国现有的亚当建筑,不回答“假设性”的问题。

经多方查询,该会并非故意刁难,而是墨守“保存英国现有的亚当建筑”的规定,不徇私情。有关专家断定,代办处拆建馆舍,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进行:一是馆舍自行倒塌,即可不守上述规定的约束,二是该会主动改变上述规定。到 1966 年底,这两种情况都未发生,馆舍也不能拆建。

1967 年 1 月,我奉调回国,未派新代办。我在“炮轰”、“火烧”中过了两年,未再过问此事。1972 年 3 月,英国政府承认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省的立场,并决定撤销其在台湾的官方机构。至此,中国政府同意双方外交代表由代办升格为大使。但中国驻英大使馆成立后,拆建馆舍问题仍无眉目。

1967 年从英国回国参加“文化大革命”前夕。

(四)

1973 年 9 月,我奉命卸任驻墨西哥大使回国。不久,周总理找我谈话。临结束时,总理说,驻英大使馆提出重建馆舍,他已作批示,必须重建孙中山先生伦敦蒙难室,必须保持原样,并要外交部同我联系。

过了两天,外交部副部长符浩给我看了总理的批件,征询我的意见。我向他详细介绍了总理十年前关于此事的指示以及办理经过。对孙先生蒙难室保持原样的工程问题,我建议他再向戴念慈同志了解。符浩同志说:孙夫人也很关心这件事。

1976 年总理逝世。我怀着沉痛的心情,记下我所知道的总理生前交办而未办成的事;其中第一件就是按照原样重建孙中山先生伦敦蒙难室。

(五)

1986 年 6 月 10 日,《人民日报》第 6 版以《胡耀邦瞻仰孙中山先生蒙难室》为题,刊载新华社的电讯和一张传真照片。这则电讯说:“新华社伦敦 6 月 8 日电(记者程克雄)正在英国进行正式访问的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今天下午来到中国大使馆,瞻仰了馆内的孙中山先生伦敦蒙难室”。“胡耀邦同志在李鹏副总理、政协副主席费孝通陪同下,走进孙中山先生当年被囚禁十二天的蒙难室……”“孙中山先生蒙难室是 1933 年设立的,不久前修葺一新。”“胡耀邦总书记……挥毫题写了‘孙中山先生蒙难室’八个大字。”

我退居二线后,孤陋寡闻,不知道中国驻英大使馆是什么时候建成的?是不是建在波特兰街?如果是,原来的外观和高度改变了没有?那三间“亚当大厅”怎么样了?——这则电讯没有提,当然也可以不提。

但我感到这则电讯少写了一句话,那就是:“孙中山先生伦敦蒙难室是遵照周恩来总理生前指示按原样重建的”——我猜想,这位记者没写这句话,是因为他不知这件事。

这张传真照片是配合这则电讯的,当然应该着重展现“瞻仰孙中山先生蒙难室”的三位同志,而没有展现“蒙难室”的全貌。从这张照片看,刻着“孙中山蒙难室”的木匾还在,孙先生的半身铜像还在;但从中看不出临街的那个插上铁条的窗口,看不出“修葺一新”的孙先生蒙难室是否像周总理生前设想的那样保持原样?

姑不论是否保持了原样,但重要的是,新建的中国驻英大使馆里有一间孙中山先生伦敦蒙难室。这样,就使这一重要的历史遗迹不致泯灭,就从这一侧面表达了作为“孙先生革命事业的继承者”的“现代中国人”对建立了“丰功伟绩”的“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真诚怀念和崇高敬意。

提出并关注在孙中山先生伦敦蒙难的地方重建孙中山先生伦敦蒙难室的是敬爱的周恩来总理。

谨以此文,纪念敬爱的周恩来总理逝世十六周年。

 

附:孙中山先生在两张名片上写给康德黎的信的说明

两张名片(分别印有 A 和 B)正面印有:

Dr. Y. S. Sun(孙逸仙博士)

两张名片正面均写有:

To Dr. James Contlie 46 Derwonshire St.

(致詹姆士康德黎博士德文夏街 46 号)

名片 A 反面写有:

I was kidnapped into the Chinese Legation on Sunday and shall be amuggled out from England to China for death. Pray rescue me quick?

(我于星期日被绑架到中国公使馆,并将从英国偷运到中国处死。请速救我?)

名片 A 正面写有:

Please take care of the man for me at present. He is very poor and will lost his work by doing for me.

(请现在代我照顾这个人,他很穷,为我办事,将会丢掉工作。)

名片 B 反面写有:

A ship is already charter by the C. L. for the service to take me to China and I shall be locked up all the way without communication to anybody. O! Woe to me!

(为了把我送到中国,中国公使馆已经租了一条船。一路上我将被关起来,不能同任何人联系。噢!真恼人!)

注释

原载《团结报》1992 年 1 月 8 日。收入本书时题目有改动。

《纪念孙中山先生》,《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 754 — 75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