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国王的民主,没国王的极权

西罗马帝国灰飞烟灭,代之而起的是结构非常原始的国家。国王,也就是先前的日耳曼战士首领,他将土地分发给自己的子弟兵,而这些下属必须提供国王打仗所需的战力作为回报,一个国家就建基于这样的关系上。如此,国王不必征税或成立繁复的政府体系即可拥有军队。经由这种方式握有的土地后来被称为封地,拉丁文的“feudum”即是从这个名词演变而来,之后再演变成英文的“feudal”(封建)。

由于高度依赖拥有土地的重要臣民,封建制度下的君主势必处于弱势地位。理论上,封地既是由国王分配出去,土地权应该掌握在他们手里才对,实际上却都成了以父传子的私有财产。大地主虽然肩负服从国王的义务,但他们大可违抗命令或置之不理;他们拥有军武力量,照说国王可征召来为自己效命,但这股军力也可能被用来对付国王,或是国王要他们顺从的时候反而处处刁难。他们住在城堡里,有能力抵御外敌——以及自己的主子。

那时军队的性质已经有了改变。古希腊和罗马时代,步兵是军队的核心,如今骑兵成了要角。马镫是东方的发明,此时传入了欧洲,更让马背上的士兵势如破竹。脚踩马镫坐在马鞍上,要比直接坐在马背上稳固得多,步兵不但更难将他拉下马,骑马的人还可将自己的冲力和重量与马匹结合,直如一体般活动自如。手持长矛、全力冲刺的骑兵是威力强大的战争武器,这些骑马的人称为骑士或见习骑士,也就是骑士的扈从。那些大地主——封地领主——可以提供许多骑士为国王服务。

互亲脸颊的君臣盟誓

领主和国王之间端赖个人的盟誓作为约束。宣誓服从的仪式是:领主屈膝跪下,双手合掌高举,国王以双手紧握对方的手,领主随即宣示自己今后是国王的人马,誓言效命于他。宣誓服从后,臣子起立,君臣两人并立,互亲脸颊。因此,这是一种代表服从也代表平等的仪式,象征着这种关系的本质:只要国王保护他,臣子便矢志效忠。自西欧有王国开始,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就是一种不成文的契约关系,这个信念从来不曾完全消逝。

双手合掌是我们所知的祈祷姿势,不过基督徒一开始是站着祈祷的,他们面朝东方,亦即期待基督荣耀归来的那个方向,张开双臂。我们现今的祈祷姿势是模仿世俗领主宣誓顺从的动作,关于这个仪式以及它所代表的关联(它是根源于日耳曼还是罗马?)各界看法不一。在罗马社会,即使是它的辉煌时期,年轻人想出头都得找个赞助人当靠山,而当这个帝国日薄西山,越来越多人开始找势力强大的人当自己的保护者。不过,合掌和吻颊的仪式本身是始自日耳曼——这是部族首领和麾下战士之间创造出来的约束。

图5—1宣誓效忠图。出自日耳曼法律书《萨克森镜鉴》(Saxon Mirror)手稿,该书编撰于1220至1235年间。

效忠国家跟效忠治理它的国王原本是两回事,但这种观念日渐消失。国王驾崩后,所有大臣都必须宣誓效忠新王,唯有如此,才能成立新政府。由于政府是种私人间的约束关系,国王可以像莎士比亚戏剧中的李尔王那样,将国土分给自己的子女——真实历史中的查理大帝也是如此,虽然他一直努力保持国土的完整。借由新一轮的宣誓效忠仪式,新政府于焉成立。如此,血脉而非国土成了国家延续的关键。古罗马皇帝从没想过他可以将帝国分给自己的小孩,他的责任是维系帝国的完整,但当这个帝国一分为二、东西各据一方后,为改善国政与国防,国土就这样被分割了出去。

封建社会下,阶级不等于地位

由于立足点薄弱,封建制度的君主必须征询国内权势人士的建言。他们没有一支自己能够全权控制的军队,也没有常态的征税制度或行政部门,因此,在做决定之前,他们会邀集重要人士,听取这些人的意见并征得同意才能拍板定案。神职人员、贵族和平民三种不同地位(estate)的人必须到国会集合开会,听取建言就此成为正式的制度。

这里的“estate”意指“地位”而非“阶级”;在中世纪,这个词是一群人的意思。当时的封建社会公认有三种组成分子:神职人员职司祈祷,贵族负责出兵打仗,然后就是平民百姓,也就是所有其他各行各业、从事劳动与赚钱营生的社会工作者。“地位”和阶级(class)有很大的不同。阶级和经济能力有普遍的关联,而这三种社会地位却是以功能作为分野:祈祷、打仗、劳作。同样地位的人贫富差距极大,拿神职人员来说,其中包括腰缠万贯的大小主教,也有一穷二白的地方神父;贵族当中有的地主富甲一方,也有的一贫如洗;至于平民,有的大商贾和金融家比贵族还有钱,还雇用许多平民替他们工作。能够派代表进入国会殿堂的是这些财力雄厚、坐拥恒产的平民,那些苦力劳工可不行——他们是有如半奴隶的农奴。

在当时的法兰西,整个国会分成三院开会,称为三级会议。其中一院专属于神职人员代表,一院是贵族代表,另一院是平民代表。至于英国,以大主教和主教为代表的神职人员连同贵族,一起在上议院或称贵族院开会,平民则有自己的下议院。当今的英国国会依然沿袭这些名称,就跟它的君主制度一样,都是从中世纪留存至今。英国今天是个民主国家,但它之所以跻身民主,是因为准许全民投票选举下议院的议员——此举是为了制衡贵族的权力,君主也因此成了虚位元首。这样的民主已经不复古典时代雅典的民主面貌。

中世纪的议会并不是政府的常态部门,君主若有特殊需要,才会召集他们来开会。通过立法并不是议会的主要职司;国会之所以召开,是因为君主需要更多的财政收入。当时的君权已从薄弱的基础慢慢往上增厚。他们靠自己的土地和固定税收获得财政收入,但若是开支增加——主要是因为战争,就得征收特别税,因此需要召集国会,通过加税之议。议会可以趁机吐吐苦水,并通过若干或由国王行政首长或由国会成员发起的新法。

中世纪的城镇日渐扩大,一种不同形态的政治组织随之成形;每个城镇先选出管辖市务的议员,再由议员们选出一个市长。中世纪时代,由于君主委实太弱,当城镇日益发展,他们不做直接统辖之图,反而允许城镇自治,交换条件是它们必须服从君命,缴交各种捐税。市议会聚集开会时,人人地位平等,互相宣誓,这样的世界和别处大相径庭——其他地方都是以主从关系来运作。

在一个王国境内,民选出来的议会和市长可以自己管理自己的市镇,这是欧洲才有的发明;实力坚强的君主不可能容许敌对的权力中心坐大,他们会派自己的人马去管辖那些市镇。

在欧洲,随着商人、金融家和制造业者的荷包日益丰厚,权力也跟着水涨船高,就是拜这种半独立的地位之赐——国君为了掌控乡间坐大的贵族地主,越来越仰赖自治城市和它们的财富(借由征税或借贷取得)。这也是一种极不寻常的发展。

弱势的君主和他们的贵族时有扞格,跟国会也是角力不断,直到进入近代,公元1400年左右,君主开始居于上风,封建君主慢慢转变成绝对的君主专制,不再仰赖议会鼻息。

事实上,这些君主并没有真的废除议会,只是不再费事去召集国会诸公来开会,因为他们找到了其他筹措财源的途径。法国国王开始变卖公职,如果你想当个税商,只要预付一大笔钱给国王,再从你向商人收取的费用里补回来就好。至于西班牙国王,则是因为发现了新世界——墨西哥和秘鲁的金矿而得到大笔横财。

君主专制,国王再度当家做主

“君主专制”这个词可能有误导之嫌。它不表示欧洲的君王能够恣意地为所欲为,他们并不是暴君;一般情形下他们有义务维护法律,确保司法以公平对待臣民;若是国家安全有虞,他们自己也可以处理。只是他们提倡“君权神授”的观念,指称国王是上帝派到凡间的使者,所以万民必须服从,这比起早期君王的说辞更为浮夸,但君主自己也得受这个规范的限制,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治国成绩终究要受到上帝的审判。当然,比起之前的封建君主来,他们显得更尊贵、更遥不可及。君主与臣子互相亲吻的仪式不再,现在你得跪在国王面前,看他要不要把手伸给你亲。

这些国王用自己的经费买到了自己的军队,此时是步兵军团当道;中世纪后期,可将马背上的骑兵击落地面的新武器,长弓和长矛,被开发了出来。长弓是英国的研发,这是一种比石弓威力更大的武器,英国的长弓手可以用它射穿骑兵的盔甲,让敌兵跌落马背。法国人原本认为用这种武器打仗太不光彩,拒绝就范。就像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大家谴责机关枪一样,法国军人一开始也谴责这些长弓手,结果兵败如山倒,不出多久,法王自己也有了长弓队。

长矛则是瑞士的发明。你把这种又长又重的矛扛在肩上前进,与敌人对垒之际,一团步兵排成方阵,将长矛放低就位,向外齐发,进攻的敌方骑兵不是被射中落马,就是马匹被长矛刺穿。

没想到这些君王一拥有自己的军队,却是拿它来对付自己的臣民——那些忤逆国王的大贵族或是拒绝缴税的穷佃农。于中世纪末期传入欧洲的火药,是国王控制臣民的一大助力,国王的军队可以对准城堡发射炮弹,城墙便应声而倒。

彼时欧洲已回复到正常状态:真正当家做主的是政府,但由于统治者一开始备受被统治者的掣肘,这样的怪现象依然影响深远,余波荡漾。就像在英国,尽管王权升高,但议会存活下来而且势力更增;在法国,某位君王则不得不让停摆了一百七十五年的三级会议,再度重见天日。

在欧洲大陆,由于各国之间战火不断,国王大有理由扩充军队。不过,在英国,为了保卫国家,英王需要海军更甚于需要陆军,但海军不能拿来对付国内反抗的臣民,而英王若想维持一支庞大的常备陆军,又会被视为违反英国的自由原则,因此,英国国王若想取得在必要时能拿来对付臣民的武力,可谓难上加难。然而,到了17世纪,英国国王还是做了尝试,意图跟随其他欧洲国家路线,变成绝对的君主专制。

做出这个尝试的王系,是祖先来自苏格兰的斯图亚特王朝(Stuart line)。终身云英未嫁的英格兰伊丽莎白女王(Queen Elizabeth)于1603年过世后,将王位传给苏格兰的詹姆斯六世(James Ⅵ),因此,除了这个身份,他也成了英格兰的詹姆斯一世。在他之后,所有斯图亚特家族的继承者都是这两个王国的共同统治者。(见下页图)

詹姆斯一世

查理一世(1649年被处死)

克伦威尔代位时期

查理二世

(死前皈依罗马天主教)

詹姆斯二世

(公然信奉天主教;

1688年被赶下王座)

国王斗国会,国会杀国王

詹姆斯一世、其子查理一世、两个孙子詹姆斯二世及查理二世,都和国会争吵不休。这些国王每每拙于应付国会,可是他们面对一个现实的难题——他们需要更多财政税入,但当他们找国会商量加税,国会却提出要求,希望提升对国家政策的掌控。想当然耳,国王拒绝让国会插手,他只好另辟蹊径寻找财源,极力避免回头去找国会。这自然引起国会更多的狐疑,在他们看来,国王似乎打算仿效欧洲别国君王正在做的事:完全架空国会。

不过,真正让这些冲突白热化,使得国会诸公准备为理想冒生命危险的导火线,却是宗教因素。由于斯图亚特王朝的国王若不是天主教徒,就是娶了天主教徒为后,在信仰英国新教的臣民眼里,他们怎么说都是不够忠贞的。

宗教改革之后,英国成了新教国家,不过过程和宗教革命的起源不同,英国并没有出现一位像马丁·路德的人物。英国之所以走向新教,要拜亨利八世之赐。亨利八世大名鼎鼎,因为他娶了六任皇后。他的元配皇后凯瑟琳是天主教徒,可是她没有尽到她最大的义务:生个儿子继承王业。要解决这样的难题,一般是由教皇找个理由宣布婚姻无效,但这位教皇私心自用,不愿得罪皇后的家族——西班牙的统治者。因此,亨利于1534年自行宣布,自己是英国天主教会的领袖,任命了一个愿意宣布他与凯瑟琳婚姻无效的大主教,随即把第二任妻子安妮·博林(Anne Boleyn)娶进门。在亨利八世之后,已被正名了的英国教会更逐步朝新教趋近,但若干天主教仪式仍然保留,主教、大主教的职位也依然如故。此举激怒了一些眼红的新教徒——希望教会进行彻底改革的清教徒。

詹姆斯一世拒绝了清教徒的改革要求,但他做了一个重大决策,同意将《圣经》翻译成英文,这个版本活泼但不失典雅,成为英语世界后三个世纪共同奉读的《圣经》版本。詹姆斯的儿子查理一世对现今称为英国高教派(High Anglicanism)的神学和仪式情有独钟,但不只是清教徒,就连大部分的新教徒都认为这个教派太偏近天主教色彩。查理一世却强迫英国教会接受他的见解,此举大大冒犯了英国教会,毕竟它是名正言顺的官方教会,而且查理一世还是它的最高领导者。查理虽非天主教徒,但皇后笃信天主教,还特别安排自己的神父在宫廷之上参与弥撒,总之,英王由偏新教变得偏天主教了。

查理和国会的关系不久就因为宗教问题走到了死胡同,治下连续有十一年没有召集国会;他当然有权这样做,因为唯有国王下令,国会才能召开。只要他够小心,或许有办法永远不召开国会,但愚蠢的是,他硬要他统治的另一个王国苏格兰的人民接受他喜欢的礼拜仪式。没想到苏格兰人更虔信新教、民族性更烈,他们组织了一支军队进入了英格兰,逼迫查理打消此念,导致查理需要军队来抵御这批苏格兰人,至此不得不召开国会,寄望它通过税制以筹措军费。

此时国会的机会来了;它提出议案,一面限制国王对教会及国家的权力,一面扩张自己权力。它处决了查理的第一辅相和高教派的坎特伯雷大主教。一开始查理只能任由国会摆布,后来集结了一批保王党的支持,国会派和保王派就此开战。这场战争最后由国会取得胜利,首领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成立审判庭,于1649年处死了查理一世。克伦威尔接替了国王的统治地位,他召开国会,后来却跟国会闹翻;在他有生之年,英格兰实际上是军事独裁的局面。克伦威尔死后,他麾下一个将领重新召集查理年代的国会,并将查理流亡在外的儿子查理二世迎回接续王业。

查理二世接掌政权后,在国王和国会的权力上并没有做正式的改变,不过他父亲被处死是个鲜明的警示,要他不能过分主张自己的信仰。他对天主教抱持同情,死前正式皈依为天主教徒。虽然他跟好几个情妇生有许多子女,但与皇后并无子嗣,因此王位最后由他的弟弟、公然信奉天主教的詹姆斯二世继承。国会千方百计,希望通过立法排除詹姆斯的继位权,查理则以解散国会作为回应。然而,没有国会,他就不能加税。

对于这个难题,他的解决方法是私自收受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四(Louis ⅩⅣ)的资助。路易十四是个专制君主,为了让法国成为彻底的天主教国家,他将过去对新教徒的宽容措施一笔勾销,成千上万的新教徒只好逃往国外。1685年,以新教为主流的英国将信奉天主教的詹姆斯二世迎为新王之际,法国的新教徒正饱受攻击。

新教领袖拥立新教国王

尽管自知不得人望,詹姆斯二世却没有因此更加谨言慎行。他公然提倡天主教,深信它是唯一的真理。在饱受内战蹂躏和接踵而来的军事独裁后,英国很多国会成员打算对詹姆斯二世公然提倡天主教的所言所行睁只眼闭只眼,偏偏他的皇后、笃信天主教的第二任妻子,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眼看英国即将产生一系血脉相传的天主教国王时,国会上上下下都决定要除掉他。几个国会领袖私下邀请某个信奉新教的国王进侵英国,取得了王位。这人是个荷兰人,世称威廉三世,他的妻子是詹姆斯二世与第一任信奉新教的皇后所生的女儿玛丽。威廉三世是欧洲捍卫新教的斗士,为了保护荷兰不受路易十四的侵犯而奋战不屈。

没流一滴血,“光荣革命”

这场政变的过程非常平和。威廉三世挟着顺风之势,迅速穿越了英吉利海峡。他一登陆,詹姆斯二世的军队几乎全面倒戈,归顺敌人阵营。詹姆斯二世逃到了爱尔兰,这对国会来说倒也方便,因为不必对他进行审判或砍他的头,只消宣布王位空虚,随即拥立了威廉和玛丽为共同君主。

在国会操盘下,国王和议会的权力至此已被重新洗牌,威廉与玛丽之所以戴得上英国王冠,即是以接受以下这些条件为前提。这份改写了宪法的文献名为《权利法案》。它是议会权利以及个人权利的综合体:

个人权利

人民有向国王请愿的权利(教会人士曾向詹姆斯二世请愿,希望国王更改他的宗教政策,结果遭到詹姆斯惩罚)。

人民不得被科以过高的保释金和罚金。

人民有不遭受残酷与非常惩罚的自由。

新教徒有携带武器的权利。

陪审团成员不得由国王选派。

以现代标准来看,这份文件对人权的保障颇为有限,但它是其后所有权利表述的奠基石。例如“不得施加残酷和非常惩罚”这一条,美国甚至照章全收在它的《人权宣言》里。

议会权利

国王必须定期召开国会会议。

国王不得延宕或搁置法令(詹姆斯二世对不利于天主教的法令即百般推迟)。

没有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征收税赋(詹姆斯二世和他之前的君主都是利用国王的威权征税)。

没有国会同意,国王不得于和平时期设置常备军队(詹姆斯二世就设了一支)。

国王不得自设法庭(詹姆斯二世曾经自设法庭以落实他对教会的掌控)。

国王不得干涉国会议员的选举(詹姆斯二世曾经暗中运作,试图选出一个比较赞同他想法的议会)。

国王不得干涉议会的言论自由;议员发表言论时不用担心会受到法律制裁(如今称为议会特权)。

就这样,英国国会让自己成了宪政体制的一个常设单位。整个过程没有流一滴血,史称“光荣革命”。国君依然握有相当的权力:挑选首长、拟订政策、缔结条约、对外宣战。不过,由于国君只能在国会同意下得到税金,国君选出的行政首长必须获得国会的支持。久而久之,这条限制就衍生成这样的制度:表面上国家的执政者是君主或王室代表,但无分大小国事,他们都得听从各部会首长的建言,而这些首长必须向国会负责。这是英国现行的制度,所有跟着英国西敏寺萧规曹随的国家政府亦是如此。

威廉与玛丽没有生儿育女。在他们之后,詹姆斯二世的另一个女儿,也就是玛丽的妹妹安妮女王继位,但她的小孩没有一个存活下来,因此议会必须决定下一任的王位

詹姆斯一世

查理一世(1649年被处死)

克伦威尔代位时期

查理二世

(死前皈依罗马天主教)

詹姆斯二世

(公然信奉天主教;

1688年被赶下王座)

詹姆斯

(为第二任笃信天主

教的王后所生,从未

即位)

安妮

(新教徒)

玛丽

(为第一任王后所

生,新教徒)

夫妻

威廉三世

继承人。多名斯图亚特王室后裔拥有名正言顺的继承权,但因为他们全都信奉天主教,国会因此完全不予考虑,最后选中了詹姆斯一世信奉新教的外孙女,汉诺威(Hanover)选帝侯夫人索菲娅(Electress Sophia of Hanover),成为王室的新血脉。但就在国会靠着运筹帷幄,终于得到了它心目中想要的君主之际,没想到索菲娅竟然早安妮女王数星期死去,于是由她不会说英语、多数时间都待在德国汉诺威的儿子乔治继承了王位。

为了确保这位新教国王的地位,国会颁布了两项重要条款,迄今依然是英国宪制的一部分:

1.  英国国王必须信奉新教,必须是英国教会成员,且不能与天主教徒结婚。

2.  法院法官由英国国王指派,但唯有两院皆投票通过,才能撤除其职。

这部《权利法案》为国会,也就是立法单位确立了它在政府体制里的强势、常设、独立的地位。法官的独立性也因此获得了保障,不再受任命他们的行政官——国王和他的诸相所左右。英国至此被底定为新教国度,而新教,被视为是自由人权的保证书。

新教教义从一开始便是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出发点,因为它干冒教皇和主教的权威,提升了个人的意识和地位。在英国,它与自由的关系更是密不可分,因为英国的敌人——法国和西班牙的专制君主都是天主教徒,而那些试图架空议会的英国国王不是信奉天主教就是对天主教手软之辈。保存国会与保存新教信仰合而为一,成了殊途同归的新教志业。

国会的组成分子,亦即英国的贵族和土地士绅阶级,就这样建立起一个自由国家的制度面,但它的思维并不全然是出于追求自由的,因为它是奠基于对天主教的敌视,不是因为推崇自由原则才走到了这个局面。

国会总是宣称,它只是要保存古来就被赋予的权利和自由。国会成员是且战且走,在与王室的长期抗争中才想出如何制止那些动心起念、意图在这块土地上推行专制的国王:国王一定得召开国会会议,没有国会同意他无法征税,且法庭绝不能被国王左右。直到胜利在握,这几个大原则才变得清晰鲜明。

看完《政府论》,美法搞革命

拟定这些自由原则用以支持这场国会政变的是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他的著作《政府论》(Two Treatises on Government)出版于1690年,彼时革命才刚尘埃落定。洛克的主张是:依据罗马自然法的观念,每个人都拥有与生俱来的生存权、财产权和自由权,而透过政府的成立,人民有如和政府签下契约:人民授予政府权力,为的是让自己的权利得到保护;如果政府不能保护人民的这些权利,人民有权解散政府,重新建立新的政府。过去有关国王如神祇一般的地位、臣民服从君命的义务,这些观念通通都被扫到一边,成立政府已与签订一纸商业契约无异。

不过,这位思想家并非提出“政府论”的第一人;过去的封建君主和臣民之间早已存有这样的默契关系,而随着国会存续下来,治国要站在人民这边而不是与之为敌的观念,也得以留存——虽然或许只留存在人民的脑海里。

在英国,洛克这本著作使得过去发生的种种,有了正当理由而不再被视为是革命行径;尔后发生在美国和法国的反抗风潮因它有了起义的凭借,新的社会秩序也拜赐于这些白纸黑字的权利而得到界定。

网球场誓言

法国革命之初,目标是创造一个像英国那样的君主立宪国家。1780年代,改革派的机会来了,因为这时国王已濒临破产。路易十六揽来一些财务大臣进行改革,计划将行将瓦解的税务制度统一化,让它更公平也更有效率。这些变革最特别的一点,是有史以来第一回,要贵族跟所有百姓缴同样的税。在过去,贵族以功在家国、把自己和属下贡献给国家去打仗为由缴交较少的税,如今国君已不再凭借这种方式得到军力,对于这样的税制改革,贵族当然群起反对。

在此之前,专制君主为了建立一个自己能够掌控的国家而把贵族打入冷宫,但并没有完全废绝他们;贵族依然享有极大特权,在法院(负责验证王室血统)、宫廷或军队里都位居要津。面对新的缴税之议,他们掀起反对的滔天巨浪,理由是这是对他们古老权利的“暴政”侵犯,怪的是,贵族的这股抵抗竟得到大众的普遍支持,显示当时王室的权限实在有限。如果是个更大胆、更有决心的国王,或许会继续进逼、强渡关山,但路易十六却接受了所有人等的意见——新的税制只有靠议会开议才能施行。如此这般,在暌违一百七十五年后,三级会议重新开了张。

接踵而来的是激烈的争执:该如何聚集开会。法国社会的三个等级:神职人员、名门贵族、平民百姓(或称第三等级,法国对庶民的总称),分别有自己的议会。任何措施在采行之前,必须取得所有这些议会的同意。平民百姓的领袖以律师为主,深知如果通过的前提是取得贵族和神职人员的首肯,法国制定新宪法的机会可说是微乎其微,于是他们提出请求,要三院齐聚一堂一起投票,并以尊重平民百姓的人数、行业和财富为由,让第三等级的代表席位增多一倍。

图5—2《网球场誓言》(Tennis Court Oath),雅克—路易·大卫草绘于1791年。

一开始,路易十六拒绝改变昔日的集会模式,后来让了半步——果真是路易风格,把事情搞得更糟。他同意倍增平民等级的代表席位,但三院还是要分开集会。如此一来,第三等级的代表人数是多是少根本无关紧要,不管他们做出什么提议,都可能遭到贵族和神职人员的否决。

1789年,三级会议正式召开,但争议仍未平息。平民等级自命为正统的国民议会,于是邀请贵族和教会人士加入。一天,他们来到凡尔赛宫的会议室,发现房门上了锁,这些房门之所以被锁住,只因为里面正在油漆粉刷,可是这些平民代表却是心惊肉跳,生怕国王拒他们于门墙之外。他们当下进入近旁一个室内网球场,发誓不为法国创造出一套宪法绝不解散。宫

廷画家大卫曾经就此情此景草绘出一张图《网球场誓言》(Tennis Court Oath),是有名的艺术忠于人生的写照。

五年前,大卫曾绘出《荷瑞希兄弟之誓》,画中荷家老父协同三个儿子双臂高举,做出共和国的宣示礼。这些平民等级的革命者在宣誓让法国立宪之际,做的是同样的动作。

现代民主的奠基文献

确实有不少神职人士和一些贵族跑去参加国民议会。路易十六表示,他愿意在宪法中给平民等级永久的一席之地,但就是不准三个等级一起开会。他威胁平民议会说,如果不肯回到三院之一的地位,就要动武。可是,当对方强硬以对,他又成了缩头乌龟。这位国王让步了,极其软弱地指示其他两个等级加入国民议会。

这个议会的领袖都是启蒙运动的代表,有着非常清晰的自由与平等观念。他们提出的口号是自由、平等、博爱。该议会并以《人类与人民权利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为题发出文告,其中的权利不只法国人能享有,更普及天下所有的人。主要章节摘要如下:

人类与生俱来地拥有自由与平等的权利,并且始终如此。

这些人权包括自由、财产、安全、反抗压迫的权利。

整个主权的本源乃寄托于全民。

所谓自由,意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

不管是亲身或透过代表为之,每一位公民皆有权参与法律的制定。

法律只应规定确实必要的刑罚;任何人均不得被控告、逮捕与拘留,除非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并按照法律程序为之。

任何人不应因其意见,包括其宗教观点而遭到骚扰。

每一位公民都有发表言论、写文章与出版的自由,但若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滥用了这项自由,仍应负担责任。

权力的分立未能得到确立的宪法根本不能称为宪法。

这是一份光彩耀目的文件,是现代民主的奠基文献,可是它注定要引发一场不光彩的革命。

拟定这些原则的人希望法国效法英国施行君主立宪,但如果统治权寄托在全民手里而且号称人人平等,那国王有何保障可言?而且,这份文献的起草人在研拟宪法时,不只希望自己成为执政者,还规定只有拥有资产的人才能投票。可是,既然口口声声说人人平等,怎么可以把一般庶民排除在外呢?庶民眼见这款宪法草案,只有诉诸行动抗争,路易十六才不得不假意接受这项宣言——大批市民涌向巴士底狱,逼国王离开他的凡尔赛王宫,跟巴黎的市民一起生活。推动这场革命成功的平民百姓,并没有退场的打算。

搞极权的法国大革命

然而,要法国像英国那样创建宪制或来场类似1688年的不流血革命,期待不仅过高,过程也艰险重重。当初这场起义就没有按照新的原则发展,何况如今新的原则更是要求太过,路易十六不久就声明自己并没有接受这些原则,而且若能重新掌权,定会恢复旧规,让所有的改变化为乌有。这给了激进分子可乘之机。他们振振有词,说为了稳固变革措施,自己必须和人民联手统治国家,要不就罢黜国王。这番论议激起了渴望变革人士的回响,但它带来的却不是让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式改变。

革命党很快就陷入内斗。大卫一直没把《网球场誓言》的草绘图变成完整画作,原因之一是当年在场的许多人都被以“革命之敌”的罪名送上了死刑台。这些激进分子因为都在一所称作雅各宾(Jacobins)的修道院开会,因此称为雅各宾派。他们奉手段冷血、意志如铁的罗伯斯庇尔(Maximilien Robespierre)为领袖,摇身成了一个专制独裁的革命党。他们把路易十六推上断头台,在国民议会中铲除异己,关闭不同意见的报社,私设非法法庭处决革命叛徒。他们义正词严,为自己的独裁行为辩护,说法国如今正处于存亡危急之秋,为了逼迫其他欧洲君主遵循《人权宣言》的原则,不得不与他们为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革命党征召全国所有男性加入,创建了一支全民皆兵的新形态军队。

图5—3米拉波(Mirabeau)肖像,法国大革命初期的领导者。他的身旁是一尊布鲁图斯半身像;身后墙上挂着大卫画作,画中是看着已遭处死的儿子被送回家的布鲁图斯。

这些革命党人读过李维写的罗马史书。这个暴政革命党的头号圣人是大义灭亲地点头处死自己两个儿子,并创建了罗马共和国的布鲁图斯(详见第四章)。议会的讲台旁立着一尊布鲁图斯的半身像;街道被重新命名为布鲁图斯街;爸爸妈妈替小孩取名为布鲁图斯。既然雅各宾派创建了共和国,民众再也不能玩绘有国王、皇后、卫士等人物的牌戏,取而代之的是圣徒、贞女、武士的图像,而布鲁图斯即是圣徒之一。国王被拿来和暴君塔克文相提并论,而跟罗马共和一样,呼吁恢复帝制就是犯法。这个没有通融余地的共和国美德:为了国家什么都可以牺牲,肝脑涂地在所不惜,并认为那能够净化灵魂,乃是罗马共和对世界上第一个现代极权国家的最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