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940年的审干与干部文件制度的建立

  进入1940年后,「肃托」继续在延安各机关、学校秘密进行,与此同时,新一轮「审干」已在公开状态下全面推开,与以往的情况类似,这一次的审干也是在社会部的密切配合下进行的。

  对干部进行经常性的政治审查是中共的一项既定政策,但是1940年的审干却有其特定的背景,这次审干的主要目的在于对1938至1939年党员大发展阶段吸收入党的新党员实行政治过滤。

  如前所述,「审干」发端于国共激烈对抗的十年内战时期,基于对国民党和国内其他党派的高度警惕,中共一向极为重视清理内部,即使为此错整或错杀了「自己人」也在所不惜。1937年抗战爆发,中共获得合法地位后,大批青年投奔延安,一些原先失去组织关系的党员也纷纷归队,中共组织部门在社会部的配合下已对进入延安的每一个人实行了严格的审查,换言之,只有经过组织审查的人,才能被分配至各机关、学校、部队。

  抗战初期,中共为了要在战时国内政治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以及为了未来与国民党一争天下,对于发展中共党员的数量有著强烈的紧迫感。十年内战结束时,中共的党员数量只剩下不足三万人,其中绝大部分在军队。显然党员数目之少已与中共在国内政治舞台所扮演的第二大党的角色十分不符。当时担任中组部部长的陈云就力主要与国民党争夺知识分子,他认为「谁抢到了知识分子,谁就抢到了天下」,「否则将来悔之晚矣」。[12-21]为此,1938年3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定》,在以后的一年半的时间里,前往延安与各根据地的大批青年知识分子被吸收入党,以至于个別部门和地区,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发展党员的任务,反复动员、说服青年知识分子参加共产党,造成所谓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拉夫主义」的错误。待发展党员的任务基本完成后,中共中央又重新回到过去那种严格入党条件的道路。1939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巩固党的决定》,要求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审查党员成分和各级干部,但又明确提出,这种审查「不应成为普遍的清党运动」。在一年半之内,中共在发展党员的政策上,一下子从敞开大门到暂停发展,其实并无矛盾,中共为了壮大党,需要「广招天下士」(陈云语),中共也是从现实需要出发,认定只有经过严格的审查,才能真正巩固党。在毛泽东和其他中共领袖看来,中共应该网罗天下英才为我所用,至于是否有嫌疑人员乘机混入共产党则大可不必惊慌,中共自有妙计对付此事,这个法宝就是审干。

  就在党员大发展的1939年,针对新党员和从事白区斗争干部的审干就已同步进行。这个时期,中央社会部通过其密布在各个机关、学校的「网员」,对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各类人员进行秘密调查,这种调查虽然有成效,但是局限性也很明显。

  首先,由于调查是在秘密状态下进行的,不易得到各级党组织的配合,调查的深度和广度都受到限制。

  其次,中社部工作人员较少,无法应付延安几万名干部的秘密调查,大量的材料上报社会部后被长期积压。

  正是基于以上情况,1940年,中共中央决定正式开展审干工作。这次审干的目的有两个方面:第一,为了发现干部的长处与优点,以便加以「适当的培养、使用、提拔和调动干部」;第二,「为了发现混在党内的异己分子,以便清洗他们出党而巩固党的行列」。[12-22]在这之前不久,中共中央也改变了中社部原垂直侦察系统,改由各级社会部受同级党委和中社部双重领导。在这次审干中,中组部和各级党委的组织科(干部科)处在前台,中社部则在幕后予以配台和协调。

  1940年审干所获取的最重要的成果是初步建立起中共干部的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十年内战时期,中共对党员的个人文件资料管理尚处于非正规化的水平,由于战争环境和地下斗争的险恶,干部的个人文件资料很难予以有效的保存。1935年10月,中央红军历经艰险抵达陜北,带至陜北的党和军队的核心机密文电总数仅五十余斤。[12-23]为了安全的因素,干部的个人文件资料在长征前夕已尽行销毁。

  党员干部个人文件资料管理制度的建立及逐渐正规化,开始于抗战初期。七七事变后,大批青年知识分子和失去组织关系的党员纷纷来到延安,中共也获得了陜甘宁边区这块较为稳定的地盘,于是,在中组部干部科的策划下,逐渐建立起党员干部的个人文件管理制度。

  1938年初,司马璐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查后,又经中组部部长陈云面谈,由中组部分配去位于枣园的「敌区工作委员会」报到。中组部工作人员交给司马璐一封信,要他面交枣园机关主任秘书曾希圣,司马璐在途中偷拆了信,发现其中一份是介绍信,另一份是中组部对司马璐作的「鉴定表」,上面写著几段评话:

有组织能力和斗争经验,但具有浓厚的个人英雄主义,个性强,骄傲,缺少劳动观念,组织生活锻炼不够。[12-24]

  这个时期,中共的组织和干部工作尚处于恢复和重建时期,许多手续还不健全。以后,组织部门给干部的「鉴定」一般不由干部面交,即或交由干部转交,也需在信封放口处加上火漆,以防干部偷拆。

  延安初期的干部文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干部填写的履历表,

  二、党的组织部门对干部履历的鉴定或结论,

  三、干部所在部门党组织对干部政治思想及各方面表现的鉴定,

  四、有关干部履历的其他证明材料。干部个人文件由各机关、学校的干部科(组织科)管理,领导干部的个人文件由上一级组织部门管理。

  审干开始后,运作方法仍是动员干部自己报告个人历史,审干人员则从干部填写的材料中查找疑点,在党员按照组织要求,多次填写的各种履历表格中很快就可发现各种问题。

  1940年6月,延安马列学院在29个抗战后入党的新党员填写的表格中,发现前后一致的仅103人,占总数的33%,「其他67%都是经过了党的无数次教育解释工作才改正了、补充了自己的历史的。」[12-25]

  为什么会出现前后表格不一致的现象?基本情况有两类:

  一、许多新党员担心自己的阶级成份是地、富,害怕受到歧视。因此将家庭出身改成贫农、中农或「没落的小资产阶级」。

  二、一些在白区工作的老党员一度失去组织关系,深恐引起组织的怀疑,来延安时没有详细交代,现在仍「将错就错,填下去」。

  上述情况在延安各单位都普遍存在,自然引起中组部的高度重视。1940年3月,陈云发表了《党员对党要忠诚》的文章。中组部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的审干教育,对党员进行反复的说服、教育、启发,解除党员「惧怕」、「怀疑」审干的心理,让党员明白审干「是有利于党,有利于他自己的」,只要党员改正了过去填表不真实的错误,他过去的行为,不仅不会受到党的怀疑,相反,党会认为他在政治上取得了进步。与此同时,中组部还要求从事审干的同志要加强对干部表格和各类资料的分析、调查。由于干部填表前后不一致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中组部形成了几个基本的看法:

  党员最初填写的表不一定是完整和真切的,有的干部是不会一次向党老实交代自己历史的,为此必须多方搜集干部的个人资料。

  如何搜集呢?

  首先要求干部提供个人历史的证明人,这又包括几个环节:

  一、在干部本身的材料中找证明人;

  二、从干部提供的证明处找证明人;

  三、从谈话中找新的证明人;

  四、从相同时间、相同地区、相同事件中找证明人;

  五、从此人的材料中发现彼人的证明人。

  即使有了证明人,也不能完全相信,因为存在几种可能性:

  一、提供证明人与被调查对象暗中串联,互相包庇,互相吹捧对方。例如,经常会出现证明人提供这样的材料,证明某人是「非常坚定的无产阶级战士」,但实际情况是他们同样在监狱中出卖过同志。

  二、有的证明人因惧怕牵累,不敢为被调查对象出具证明。

  经过反复细致的说服动员后,干部的各种审查资料都陆续到齐,下一步就是具体地分析和判別这些材料。这个过程又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首先研究党组织对这个干部的介绍资料,这种介绍材料一般具有两个核心部分:

  组织上对这个干部的基本评价,

  提出对该干部需要重点考察的问题。

  二、检查这个干部本人写的材料:

  先看他最近写的材料,再从中找出疑点,即组织介绍材料中所提出的重点考察部分,把两者进行互相印证。

  继而从他本人写的各种材料中找出可疑与不清的问题。

  三、检查他人提供的助理裁判员材料,这也需要几个步骤:

  首先确定助理裁判员人的可靠程度,

  从助理裁判员人材料中找出组织介绍材料中提出的重点问题,从助理裁判员材料中再找出受审干部自己所写材料中暴露的可疑部分。

  经过对以上材料的反复对比研究,就可以查明该干部所存在的问题的性质。

  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将问题提到干部科科务会议,进行逐个研究,对这个干部作出组织结论或鉴定。

  在作出组织结论之前,还有一个程序,这就是干部科的同志与受审干部进行个別谈话。

  这种谈话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核对材料,或发现该干部过去在填写各种表格时未予反映的内容,因此在谈话中,审查人员不应打断对方的谈话,尽量从被审查对象的谈话中发现问题。当这一切都完成后,就到了做正式结论的阶段。

  结论一般包括两个部分:

  —、历史审查的结论。一般由干部科会议集体作出,可以向当事者公开。在这部分的结论中,应对干部的历史中已搞清楚的问题,作出肯定的结论。但是,如果问题仍不清楚,助理裁判员材料不够齐全,肯定的结论也可不做。

  至于干部某段历史尚无证人证明,则对干部有证人证明的历史,和组织上已清楚瞭解的历史作出一般的结论。但需写明,某段历史尚不能肯定。

  对另一些问题严重的干部,一时无法找到证人证明,则将其所有问题提出,全部保留,并由组织上对此人做出一般结论,以供日后继续考察。

  二、在单位表现的鉴定。这类鉴定由党员所在的党小组、党支部在会议上讨论并作出鉴定,被鉴定者本人可以列席会议并表示自己的意见。在党支部鉴定的基础上,该干部所在单位的党组织结合对干部历史的考察,做出干部在单位表现的鉴定。党组织对干部表现的鉴定通常不与本人见面。它应该包含被鉴定者的政治思想状况、党性修养以及干部个性、特长、工作经验与能力,以及对干部今后工作发展方向的建议等方面的内容。

  到了这一步,对干部的审查就可以告一段落,而审干过程中形成的具体文字资料就成了干部的个人文件。从此这份文件就尾随干部,像一个无形的影子,干部调到哪儿,这份文件就跟著他到哪儿。以后每逢审干或政治运动,这份文件都会增加内容,党组织都会在这份文件中写上对这个干部的考察意见,它将决定这个干部在政治上的前途,或被提拔重用,或「不得重用」,或被「控制使用」。于是干部文件就成为决定干部命运的一件利器,它同时也成了一只「不死鸟」。它既属于这个干部,又是完全独立于干部个人的异己物(干部通常不知道领导在自己的文件中写些什么),两者相依相随,一直到这个干部离开人世,这份干部个人文件也还未壽终正寝。它被置放在某个文件柜中,在对这个干部的妻子儿女、亲戚朋友的政治审查中还将继续发挥作用。

  在延安各机关、学校审干工作正紧锣密鼓全面展开的同时,社会部的秘密侦察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同步进行。

  如前所述,1939年后,社会部加强了对延安各机关、学校人员的秘密考察业务,被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包括以下几类:

  从国民党监狱释放来延安的人员;

  来延安时介绍信不清的人员;

  年龄与相貌不符的人员;

  喜欢打探小道消息的人员;

  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空隙可以被敌人利用的人员······

  社会部如何得知这些干部的背景?没有组织部门的协助和提供介绍,显然是不可能的。尽管社会部在各机关、学校派有单线联系的秘密情报员——「网员」,但依当时的规定,各单位的工作人员互相不得打听彼此的背景(有些同志或有可能被派往国统区工作),因此,社会部获取干部资料的渠道主要是各级组织部门。

  1940年9月20日,中央社会部发布《除奸工作指示》,要求延安各机关、学校划出审干中的嫌疑对象,将其材料上报社会部。[12-26]根据这份指示,一大批嫌疑分子的材料被集中到社会部,另有一些人,嫌疑程度尚不足上报社会部,其材料则由各单位组织部门自行掌握。

  从1940至1941年上半年,社会部会同各机关、学校的组织部门和保卫委员会,对集中在社会部的嫌疑分子材料进行鉴別,并展开对这些嫌疑分子的秘密侦察。

  然而,确定「嫌疑对象」并没有太多的事实依据,对大多数嫌疑分子的怀疑,主要依据的是他们本人所填写的各种表格,而这些表格中所反映的问题,也大多是「剥削阶级」家庭出身和社会关系复杂一类。以及曾集体参加过国民党、三青团、复兴社。

  当时,这批已被内定为「嫌疑分子」的人员大多是在陜北公学、中央党校学习的学员,他们之中,除了少数人是在国统区自行报考进入延安的(陜北公学曾在国统区刊登过招生广告),绝大多数人都是经各地中共党组织或八路军、新四军办事处推荐介绍来延安的,在「嫌疑分子」中也有一些党龄较长的老干部。可是他们依据事实填写的各种表格竟成为将他们定为「嫌疑分子」的唯一依据,他们将由此被长期秘密审查,一「掛」就是几年,非党员的不得入党,也不被分配到急需干部的前线。

  林纳,延安中国女子大学政治处副处长,1940年秋在审干高潮中被王明主持的校务委员会免去职务,将其调往由张琴秋担任处长的教务处,做什么工作,担任什么职务一概不予宣布。林纳被免职的真正原因是受到其夫的株连,因而受到党的怀疑,被认为是「嫌疑分子」。林纳与其夫都是留苏干部,抗战爆发后,夫妇俩奉命返国,但在临行前,其夫被苏联格伯乌逮捕,林纳一人返回了延安,被分配在女大任政治处副处长。女大的审干由政治处处长孟庆树(王明之妻)和政治处干部科科长叶群负责,但立案审查林纳,是中央社会部的决定。为了让林纳「坦白交代」问题,叶群经常找林纳谈话,对其施加种种心理压力,有时「拍桌子,瞪眼睛」,有时又显出「很怜悯林纳的样子」。每一次谈话后,林纳总要「大哭一场」(其实在这时,叶群自己也因历史上的问题受到审查)。以后,中组部也参与对林纳的调查,经过反复研究,报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才作出了「林纳无问题」的结论。[12-27]

  在社会部调查的「嫌疑分子」中,著名作家萧军也榜上有名。萧军来延安后,长期未被分配工作,他被安置在兰家坪招待所,成为一个闲散人员。萧军性格粗犷,初来延安时对纪律严明、等级井然的新秩序颇难适应。由于没有工作在身,萧军经常到桥儿沟鲁艺找朋友聊天,言谈中对延安的生活常有牢骚之语。某次,中央文委负责人艾思奇奉命与肃军谈话,由于话不投机,萧军竟「从怀中掏出了匕首」。萧军的言行立即引起上级的警惕,「一些领导干部」要求社会部尽快拿出一个明确的结论,以确定萧军究竟「是友是敌」,而另一些人则要求社会部从快对萧军作出处理。[12-28]

  包括肃军在内的大批嫌疑分子的材料集中在社会部等待鉴別,这项工作量大繁重,而主持调查的社会部治安科人手又少,治安科工作人员陈龙(建国后任公安部副部长)系东北抗联出身,曾在苏联学习,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对排查「嫌疑分子」的简单化方法持有保留意见。陈龙征得治安科科长汪金祥(建国后任公安部副部长)的同意,两人一起向康生提出改变「反革命嫌疑分子」确定方法的意见。此时正值中央书记处发出《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的前夕,康生接受了陈龙等的建议,将此作为他重视开展调查研究的一项政绩。

  在此背景下,1941年4月10日,社会部发出《中央社会部关于清理反革命嫌疑分子的指示》,文件提出各地已经「堆积著相当数量的反革命嫌疑案例,没有切实审查」,是因为「各地侦察工作薄弱所致」,另外的原因则「是由于有的除奸同志幼稚,主观夸大,推测附会,捕风捉影,自造了一些所谓的嫌疑分子······」。文件要求在重新审定原有的嫌疑分子时,必须做到「详细研究」和「慎重考察」,「要把真正的反革命嫌疑分子与主观附会、传说自造的反革命嫌疑分子严格分开;把党内错误、思想意识不好或组织关系与历史不清等问题与反革命问题分別清楚」。[12-29]

  1941年春夏,中社部已全面开展清理嫌疑分子的工作,尽快对萧军作出结论,是清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陈龙此时已升任社会部治安科科长,他布置治安科青年干部慕丰韵装扮成从其他根据地来延安的干部,住进兰家坪招待所邻近箫军的塞洞里,就近观察萧军。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慕丰韵发现萧军喜爱京剧,正好慕会拉京胡,就以操京胡伴箫军清唱与箫交上了朋友。萧军毫无城府,「不出几天就对慕丰韵无话不谈」,慕丰韵将所瞭解到的萧军的思想动态向陈龙和社会部领导汇报后,最终才解除了对萧军政治上的怀疑。[12-30]1941年7月,毛泽东会见了萧军,与他进行了颇为友好的交谈,萧军当然不知道,在此之前社会部已对他进行了这么细致的侦察活动和甄別工作。

  萧军是延安的知名人士,得到中央的特別关照,由中社部直接经手对萧军的甄別工作也进行得比帆利,但对于那些已有工作单位的其他「嫌疑分子」,这项工作的开展就并非一帆风顺。

  延安各机关、学校对于中社部提出重新审查嫌疑分子的决定,反应并不一致,有的予以配合,有的则以各种借口加以推诿,甚至认为,保留嫌疑分子没什么不好,「清不清没什么必要」。[12-31]在陈龙、汪金祥的努力下,决定以中社部的名义再发一个文件。1941年8月2日,社会部发出《中央社会部关于清理嫌疑分子的指示》第二号,文件分析了各单位清理工作开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一、把组织中个別未查清或未解决的个別问题与真正的反革命嫌疑分子混淆起来;二、把通常的、复杂的社会关系与真正的反革命嫌疑分子混淆起来;三、把各种不良现象或倾向与真正的反革命嫌疑分子混淆起来;四、把一般不满言论和牢骚与有意制造破坏混淆起来;五、甚至还有把出于正义感的某些批评与恶意的政治污蔑混淆起来」。「总之,······是把现象当本质,把可能当作事实,把推测附会当作具体事实,不分内外,不分性质,自造了一批所谓的嫌疑分子······」。[12-32]

  从中央社会部1941年4月和8月两份文件的提出,可以形成以下几点看法:

  —、中社部确有一批政策水平和文化素质皆高的干部,他们因广泛接触各方面情况,视野较为开阔,有的干部对过左的审干方法持有异议。例如,陈龙曾力主排除对萧军的怀疑。在党内形势比较正常的气候下,这些干部会从自己的业务工作的角度出发,向上级机关提出不同意见。

  二、中社部负责人康生在一般情况下无法兴风作浪。在较为正常的大气候下,康生也会接受下属的建议,提出慎重处理不同性质矛盾一类的意见,尽管他抱有私心,一心想突出自己,并把下属的成绩记在自己的功劳簿上。

  三、1941年4月、8月的两份中社部文件也存在不足。例如在第一份文件中说,「要把真正的反革命嫌疑分子与主观附会、传说自造的反革命嫌疑分子严格分开」,既然是主观附会、传说自造,就不能再视为是「反革命嫌疑分子」。文件中某些用语措词方面的模糊,在实际贯彻中不可避免将向过左的方面倾斜,从而影响纠偏的进行。

  与以后的历次审干运动相比,1940年的审干是属于比较温和、比较稳妥的,其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审干方法上没有渗入强制的因素。社会部虽然全面渗入审干,但社会部并不直接主持审干,社会部在这一时期甚至还起著某种中和的作用。正是在社会部的主导下,1941年春夏开始进行对嫌疑分子的甄別工作,解脱了一批干部。1940年的审干基本依据「审查干部的材料,主要的依据本人的报告」的原则。没有动用「逼供信」、「车轮战」等手段;在组织部门与被审查干部的关系上,也没有事先假定被审查对象是「特务」的框框;在与被审查对象谈话时,审干人员的态度也较和气,一般并不采用「法官问案式」的谈话方式。这个时候还强调,对新同志的谈话要注意「客气些」,让他们自由地随便地去谈」,「务使被召来谈的人不感枯燥而乐于畅谈」。

  1940年审干未酿成严重事件的更重要原因是这一时期党内政治生活还较为正常,主持审干的中组部部长陈云以及负责延安文宣工作的中央书记张闻天等人在审查干部问题上持有比较慎重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对待知识分子问题上,陈云、张闻天持有相当开明的观点,陈云提出中共不仅要「广招天下士」,还要「诚纳四海人」,主张信任和提拔青年知识分子。陈云并参与起草或代中央起草了几份关于吸收知识分子入党的决定。张闻天也强调中共应尊重知识分子的工作和生活特点。陈云认为,审干是必要的,但务必慎重。他们的看法与毛泽东的意见并不一致,而在1940年毛毕竟还不能在延安完全决定一切。在他们的影响下,以知识分子为主要对象的1940年审干没有采用搞政治运动的方式,也没有事先划定框框,规定一定要排出多少百分比的「叛徒」、「特务」。尽管1940年的审干已经包含某些过左的因素,但是在对干部历史问题的估计上,多少还是考虑到「干部是生长在中国错综复杂社会」这层因素,因此在对干部作出政治结论和鉴定时,一般还比较客观。

  以丁玲为例,丁玲1933至1936年被国民党软禁在南京的一段历史,在她赴延安后,成为套在她头上的一道紧箍咒,「自首分子」的帽子若隐若现,长期在她的头上浮动。1938年上半年,康生担任中央党校校长,公开在党校大会上宣布,丁玲「不是我们的同志」,党校不接受丁玲前来学习,[12-33]致使丁玲长期蒙受严重的政治压力。1940年审干中对丁玲这段历史正式作出结论,明确宣布,丁玲应被视为忠诚的共产党员。

  再以王实味为例,王实味在赴延安前曾与托派有联系,在1940年审干中,王实味主动向中组部谈出这个问题,事后王实味仍在马列学院工作,他的中共党员的党籍也继续保留。

  以后随着党内政治生态环境的恶化,1940年审干对丁玲、王实味的结论分別在1957年和1942年全被推翻,不再做数了。

  1940年延安的审干在1941年上半年基本结束,然而时隔一年半,从1943年初起,一场比1940年审干规模不知要大多少倍的新一轮审干又平地掀起,由于这一次审干的规模和范围都远远超过历史上的任何审干,使其有了「审干运动」的名称。

  既然1940年审干已经结束,1940年后也没有大量新人进入延安,为何还要兴师动众进行又一轮审干呢?其根本原因是进入1942年后,党内的大气候已发生深刻的变化,兼之中共在长期的对国民党的斗争中已经形成某种习惯性的思维,这就是国民党特务无孔不入,任何审干都不可能彻底,总会有漏网之鱼潜伏下来,即使搞了审干,也不足以完全解决问题,唯一的方法就是不断进行审干,对自己的内部进行经常的、无情的洗刷,而共产党就是在与外部和内部敌人的不断斗争中壮大起来的。上述习惯思维早已成为党的性格中的一部分,如果党内政治生活比较正常,它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但是,一旦党内环境发生巨变,极左的敌情估计马上就会占据上风,将原先比较稳妥的审干政策冲得一干二凈。1942年整风之初,延安知识分子批评时政一时蔚为风潮,引致毛泽东的极度警惕,其结果是重新祭起审干肃反的宝器。社会部在1941年4月、8月制定的文件,被康生自己废弃一边,重演一遍文件中所列举的各种极左的错误,且比1940年更加变本加利。曾经在1941年春夏被解除嫌疑的人又被翻了烧饼,问题更是连升几级,从「特嫌」上升为「特务分子」,其中多数人在1943年4月被秘密逮捕。究其原因,系党内恶化的大气候所致,大气候之形成,其主导者为毛泽东,尽管康生在其中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注释

[12-21]刘家栋:《陈云在延安》,页30、94。

[12-22]参见1940年8月14日,中组部对审查干部经验的总结,引自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大事年表说明》(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页100-101。

[12-23]费云东主编:《中共保密工作简史(1921—1949)》(北京:金城出版社,1994年),页100。

[12-24]司马璐:《斗争十八年》(全本),页68。

[12-25]马洪:《马列学院审查干部工作中的一些经验》,载《延安马列学院回忆录》,页47。

[12-26]参见修来荣:《陈龙传》(北京:群众出版社,1995年),页92。

[12-27]参见谢燕:《张琴秋的一生》(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1995年),页184—86。建国后,林纳在齐齐哈尔特殊钢厂工作,文革期间,康生、叶群公开点林纳的名,最后林纳惨遭迫害而死。

[12-28]参见修来荣:《陈龙传》(北京:群众出版社,1995年),页113—14、95、117—18、97、97—98。

[12-29]参见修来荣:《陈龙传》(北京:群众出版社,1995年),页113—14、95、117—18、97、97—98。

[12-30]参见修来荣:《陈龙传》(北京:群众出版社,1995年),页113—14、95、117—18、97、97—98。

[12-31]参见修来荣:《陈龙传》(北京:群众出版社,1995年),页113—14、95、117—18、97、97—98。

[12-32]参见修来荣:《陈龙传》(北京:群众出版社,1995年),页113—14、95、117—18、97、97—98。

[12-33]《延安马列学院回忆录》,页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