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毛泽东在「肃AB团」问题上的极端行为与中共中央的反应

  在中共中央与毛泽东的诸多矛盾中,有关肃反问题引起的对毛的反感和猜疑占有突出的地位,但是这个问题又十分敏感,无论是毛,抑或是中共中央,都未将各自在肃反问题上的责任言深说透。相反,毛和中共中央出自不同的原因,在这个问题上还说了许多言不及义的话,造成了大量假说的流行。事实上,毛泽东是中共历史上厉行肃反的始作俑者,毛出于极左的肃反观和复杂的个人目的,直接参与领导了1930—1931年镇压「AB团」的行动。在极困难的形势下,苏区中央局书记项英作了许多努力,试图纠正毛的错误,但是中共中央却从左的理念出发,否定了项英的意见,全力支持毛泽东,从而形成了毛与六届四中全会后中共中央的合作。以后随着肃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中共中央才著手调整政策,而与毛的合作也走到了尾声。

  江西苏区的「肃反」运动渊源久远,它最早萌发于1928年9月毛泽东领导的湘赣边界的「洗党」。以清除「投机分子」为目标的「洗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早的一次整党运动,它创造了将整党与肃反相结合、以党内出身地富家庭的知识分子为清洗对象的整党肃反模式的最初形态。

  「洗党」将打击矛头集中在党内出身地富家庭的知识分子身上,根据若干资料记载,清洗对象除了叛变、投降国民党者外,主要为知识分子党员:「凡是农民党员都发了党员证,知识分子入党不发(须上级批準)。」[1-11]「凡是有亲戚在国民党反动派办事的、当兵的、不服从指挥的、不愿干革命的、社会关系不好的,就尽量洗刷。洗刷的党员不宣布也不通知,开会不叫他参加,重新立过党员花名册。对犯错误的党员有几种处分:警告、留党察看、开除党籍。」[1-12]

  如果说1928年9月在井冈山地区开展的「洗党」规模较小,为时较短,那么1930年2月以后席卷赣西南的「肃AB团」则是一场大规模的残酷的党内清洗运动,它直接导致了1930年12月震惊苏区的富田事变的爆发。

1、毛泽东的「肃AB团」与富田事变

  1929年古田会议后,毛泽东在江西苏区的权威已经初步形成。促成毛领导权威形成的两个最重要条件都已具备:一、中共中央对毛的明确支持为毛的权威提供了法理基础;二、毛的事功突出,在他的领导下,根据地地盘扩大,人口增加,一度与毛意见相左的朱德,因军事失利、威望有所损失,毛的军事成功为毛的权威提供了事实基础。作为毛领导权威的具体体现,1930年,毛担任了红一方面军总政委和总前委书记,在统一的苏区党领导机构尚未建立的形势下,毛所领导的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成为江西苏区最高领导机构。然而毛毕竟不是中共中央,在苏区内部仍有部分红军和党组织援引中共中央来消极对抗毛的新权威。

  二十年代末至三十年代初是中共武装革命的草创年代,一时豪雄四起,在反抗国民党的大目标下,革命阵营内部的矛盾被暂时掩盖。但根据地内,外来干部与本地干部的矛盾、留苏干部与国内干部的矛盾、知识分子干部与农民出身的干部的矛盾仍然存在,使之可以凝聚的唯一力量来自于中共中央的权威,包括中央提供的意识形态义理系统的理论权威。只是此时的中共中央远离乡村,城市中央对根据地的领导必须通过毛泽东来体现,因此,毛个人的识见、智能、人格因素和作风态度就显得特別重要了。

  毛泽东在江西苏区所有武装同志中最具政治眼光,意志最为刚强,且最善用兵打仗,但其人作风专断。1929年7月陈毅赴上海汇报请示中央对朱、毛纷争的意见,中共中央明确表态支持毛,陈毅返赣后,亲自请毛出山,朱德、陈毅为忠诚的共产党员,一切服从中央,重新理顺了与毛的关系,使红四军内部的分歧和矛盾得以化解。但是,毛与赣西南地方红军和党组织的分歧却因各种原因而尖锐化了。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发生了毛泽东「打AB团」的大清洗。这场事变的直接原因是,毛在江西苏区的权威刚刚建立,却遭到以李文林为首的赣西南地方红军和党组织的挑战,毛不能容忍在他鼻子底下有任何违抗自己权威与意志的有组织的反对力量,而不管这种反对力量来自红军内部或是地方党组织。为了维护自己在根据地的权威,毛一举挣脱党道德和党伦理的约束,不惜采用极端手段镇压被他怀疑为异己力量的党内同志。

  毛泽东用流血的超常规手段解决党内纷争,究竟要达到什么目标?一言以蔽之,毛要做江西苏区的列宁,由于此时毛尚未成为中国党的列宁,不具号令全党的法理权威,他才不惜采用极端手段镇压党内的反对派。

  将大规模的恐怖施之于党内和军内,与党道德和党伦理存在巨大冲突,如何解决这个矛盾?毛泽东自有办法。他声称:以李文林为首的赣西南党和红军已被机会主义和富农路线所控制,为了挽救革命,必须对之进行彻底改造,这样,毛的镇压就有了思想的旗帜。

  李文林是知识分子出身的赣西南党与红军的创始人之一,1929年2月,毛、朱根据湘赣国民党军队正看手对井冈山进行第三次「会剿」的紧急形势,决定撤离井冈山向赣南发展,在被誉为「东井岗」的东固与李文林部会合。

  毛、朱与李文林部会合之初,双方关系亲密。但是自1929年下半年到1930年2月初,赣西南出现了复杂的局面。随着1929年毛泽东率红四军两度进出赣西南和彭德怀所率的红五军于1930年初分兵在赣西南游击,经历多次组合的江西地方红军和赣西南党团机构,在若干问题上与毛泽东产生了意见分歧,和毛泽东的关系也日趋紧张。

  赣西南方面与毛泽东的分歧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

  一、土改政策问题。赣西南方面主张执行中共六大关于「没收豪绅地主土地」的决定,反对毛泽东提出的「没收一切土地」的主张。

  二、军队及地方党机构的归属及人员配置问题。1929年11月底,毛泽东提出合并赣西、湘赣边界两特委,成立新的赣西特委。毛并决定将李文林领导的红二、四团合并到彭德怀部,另成立红六军。赣西南方面则认为此决定须经中共中央及中共江西省委的批準才能生效。1930年1月,毛泽东任命红四军干部刘士奇、曾山组成赣西特委,作为领导赣西南等地的最高机构,但是却受到赣西南方面的抵制。

  为了解决与赣西南地方红军、党团机构的矛盾,毛泽东于1930年2月6至9日,在赣西特委所在地吉安县陂头村主持召开了由红四军前委、红五、六军军委,及其下属各行委、中心区委、苏维埃党团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江汉波也以中共江西省委巡视员身份参加会议,刘士奇、曾山作为助手配合毛泽东组织了这次会议。

  在「二七」会议上,两个月前经中共中央批準恢复了对红四军领导权的毛泽东,在刘士奇、曾山的帮助下,发动了一场对赣西南地方红军和党团机构负责人的严厉斗争,这场斗争为日后掀起「肃AB团」运动埋下了火种。

  毛泽东等列举的赣西南地方红军和党团机构负责人的「严重政治错误」主要有两项:

  一、毛等批评赣西南负责人江汉波、李文林提出的仅「没收豪绅地主的土地」的主张,是「完全走向农村资产阶级(富农)的路线」,指出「由此发展下去势必根本取消工人阶级争取农民的策略,走上托拉茨基陈独秀的道路,根本取消土地革命全部」。

  二、毛等指责江汉波等「用非政治的琐碎话,煽动同志反对正确路线的党的领袖」[1-13]——这里所提到的「党的领袖」是指由毛泽东派任赣西特委书记的刘士奇。

  由毛泽东主持的「二七」会议将赣西南方面的负责人扣上「富农分子」的帽子,宣布开除江汉波的党籍,李文林被调出主力部队,转任赣西南特委常委兼军委书记及赣西南苏维埃政府党团书记。2月16日,由毛任书记的红四军总前委发出前委通告第一号,正式宣布开展「肃清地主富农」的斗争,通告指出:

赣西南党内有一严重的危机,即地主富农充塞党的各级地方指导机关,党的政策完全是机会主义的政策,若不彻底肃清,不但不能执行党的伟大的政治任务,而且革命根本要遭失败。联席会议号召党内革命同志起来,打倒机会主义的政治领导,开除地主富农出党,使党迅速的布尔塞维克化。[1-14]

  以此通告发布为标志,江西苏区开始了持续两年的「肃AB团」的斗争,很快「肃AB团」的野火就迅速在赣西南蔓延开来。

  江西苏区的「肃AB团」运动前后历经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30年春至1931年1月;第二阶段:1931年5月至1932年初,「富田事变」则发生在第一个阶段的后期。

  「打倒机会主义领导」在此前还是一个党内斗争的概念,这个1927年「八七会议」前后始出现的概念,也只是宣布改变陈独秀的路线并中止其在中央的领导职务。在这之后,中央虽已愈益强调思想统一,但党内还保留了若干大革命时期民主传统的痕迹。依那时的党道德和党伦理,不同意见仍可在党内争论,中共中央或莫斯科共产国际总部则拥有最终裁判权,未闻有将持不同意见的党内同志予以肉体消灭的事例,但是到了1930年,毛却将「打倒机会主义领导」与肉体消灭结合起来。

  将一个党内斗争的概念转变成一个对敌斗争的概念,这中间需要过渡和转换,毛泽东轻而易举就找到了这个中介环节。他宣布,党内机会主义领导本身就是地富反革命分子,从而将对敌斗争的口号——打倒国民党、消灭地富反革命,与党内斗争的概念「打倒机会主义领导」顺利地衔接起来,一举获得了镇压的正当性,所谓镇压有据,消灭有理。1930年春,在苏区内已流传国民党AB团进行渗透破坏、其组织已被陆续破获的消息,根据地的对敌警惕气氛空前高涨,在这样的形势下,毛完全可以用「镇压反革命」来要求红军和根据地的党组织、苏维埃政权全力支持和服从镇压「AB团」的政策。

  「二七」会议后,革命恐怖的气氛在江西苏区已逐渐形成,赣西南特委在书记刘士奇的领导下,遵照红四军前委关于「各级领导机关已充塞地主富农」、「打倒机会主义的政治领导」的(第一号通告)的精神,率先发动「肃AB团」的宣传攻势,6月25日,中共赣西南特委西路行委印发了《反改组派AB团宣传大纲》,命令各级组织:

如发现群众中有动摇表现不好的分子,应捉拿交苏(维埃)政府究办,凡出来生疏的经过赤色区域必须严格检查,如有嫌疑应即拘捕交苏维埃政府,赤色区域内的民众流通应持所属苏维埃通行条子。······工农群众只有阶级之分,不要顾至亲戚朋友关系,凡是来到自己家里或发现其他地方有行动不对的人不论亲戚朋友,应报告苏维埃拿办。

  《大纲》同时号召「实行赤色清乡」和「赤色恐怖」以「肃清红旗下的奸细」:

现在各级苏维埃应加紧肃清反革命的工作,捕杀豪绅地主反动富农分子以示警戒,但是杀人要有反动事实可证,严禁误杀。[1-15]

  这份《大纲》虽然提到杀人要有证据,严禁误杀,但是恐怖大门一经打开,事态很快就失去了控制。

  1930年7、8月间,「肃AB团」迅速从基层清洗转移到上级机关。8月,李文林出任根据李立三攻打大城市命令而新成立的江西省行动委员会的书记,在「打AB团」的积极性方面李文林并不输于前任特委书记刘士奇,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赣西南特委首先选择「工作消极,言论行动表现不好」的团特委发行科工作人员朱家浩作突破口,据赣西南特委1930年9月24日印发的《紧急通告第20号——动员党员群众彻底肃清AB团》文件透露,朱家浩被拘押后,「特委即把他拿起审讯」,起初他坚决不肯承认,后「采用软硬兼施的办法严审他,才供出来,红旗社列宁青年社,赣西南政府,都有AB团的小组······所有混入在党团特委的赣西南政府的AB团分子全部破获,并将各县区的组织通通供报出来了」。

  这份《紧急通告》还详细规定了「肃AB团」的审讯方法和处决人犯的基本原则,这就是鼓动采用肉刑逼供和对「AB团分子」实行「杀无赦」。《紧急通告》说:

AB团非常阴险狡猾奸诈强硬,非用最残酷拷打,决不肯招供出来,必须要用软硬兼施的办法,去继续不断的严形(刑)审问忖度其说话的来源,找出线索,跟迹追问,主要的要使供出AB团组织以期根本消灭。

  一经发现「AB团」分子,下一步就是枪毙。《紧急通告》要求:

对于首领当然采取非常手段处决,但须注意,在群众大会中由群众斩杀。······富农小资产阶级以上和流氓地痞的AB团杀无赦。······工农分子加入AB团有历史地位,而能力较活动的杀无赦。[1-16]

  赣西南特委厉行「肃AB团」,到了10月,在赣西南三万多共产党员中已「开除的地主富农有一千多人」(「二七」会议要求把「党内代表富农分子不论其阶级如何及过去工作如何,无情的坚决的开除出党」),消灭了一千多「AB团」。[1-17]赣西南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的四分之一被打成「AB团」也大多被杀。[1-18]

  在赣西南特委大张旗鼓「肃AB团」时,毛泽东因忙于主持军中事务,并没有直接插手地方的「打AB团」,进入10月后,毛的态度发生转变。1930年10月14日,毛泽东在江西吉安县城给中共中央写了一封信,通报他对赣西南党的状况的看法及準备采取的措施。毛在这封信中继续发展了他在「二七」会议期间对赣西南党团机构的基本观点,指出:「近来赣西南党全般的呈非常严重的危机,全党完全是富农路线领导,······党团两特委机关、赣西南苏维埃政府、红军学校发现大批AB团分子,各级指导机关,无论内外多数为AB团富农所充塞领导机关」。毛申明,为「挽救这一危机」,决定进行一场以「打AB团」为号召的肃反运动,以对赣西南的党团机构「来一番根本改造」。[1-19]

  毛泽东真的相信有如此众多的「AB团」吗?答案是似信非信。1927年后,为生存而奋斗的中共,长期处在被封锁和剿杀的极端残酷的环境下,作为一种自卫反应,毛习惯将国民党的反共行为给予严重的估计,在激烈的国共斗争中,毛已形成一种思维定式:即对于国民党在共产党区域的活动,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若从「警惕性」方面而言,中共高级领导人当中未有超过毛泽东者。在另一方面,连李文林等人也大打「AB团」,毛就更没有理由不相信有大批「AB团」了。

  然而毛泽东又绝对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十分清楚,苏区不可能有这么多的「AB团」,既然恐怖闸门已开,正可顺势引导,将所有公开和潜在的反对派一并镇压下去。毛作出了一个惊人之举:在镇压李文林等赣西南领导人之前,率先在自己指挥的红一方面军(红一、三军团)进行大清洗,开展「AB团」运动。

  就在赣西南肃「AB团」的大背景下,1930年11月,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在毛泽东的主持下,也在红一方面军(红一、三军团)大开杀戒,开展了「打AB团」运动。

  1930年10月,毛泽东率红一方面军攻占吉安,旋又退出,毛并动员彭德怀在打下长沙后退出。毛的这些举措在部分红军指战员中引起不满,军中一时思想混乱。为了消除军中的不稳定情绪,毛在率军退出吉安后,于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在一方面军迅速发动「快速整军」——其主要内容就是在师、团、营、连、排成立肃反组织,捕杀军中地富出身的党员和牢骚不满分子。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在四万多红军中肃出四千四百余名「AB团」分子,[1-20]其中有「几十个总团长」(指AB团总团长),这些人都遭处决。

  红一方面军内部的「打AB团」极为惨烈,地富或知识分子出身的党员,过去曾与毛泽东意见相左的同志,人人自危,朝不保夕。

  黄克诚当时任红三军团第三师政委,该师组织科长、政务科长都被当作AB团被肃掉,宣传科长何笃才在大革命时期加入共产党,参加过南昌暴动,随朱德上井冈山后,曾在危急形势下将被上司叛变拉走的队伍重新拉了回来。只因何笃才在古田会议前的朱、毛争论中,站在朱德一边,从此便不被毛重用,不久即将其调出红一军团,在黄克诚手下当个宣传科长。何笃才与黄克诚有友谊,「两人在一起无所不谈」。何笃才认为,毛泽东这个人了不起,请本事,还没有一个人能超过毛泽东,他的政治主张毫无疑问是最正确的。但毛的组织路线不对头,「毛泽东过于信用顺从自己的人,对持不同意见的人不能一视同仁,不及朱老总宽厚坦诚。」何笃才并举例说,一些品质很坏的人就是因为会顺从,受到毛的重用,被赋予很大的权力,干坏了事情也不被追究。[1-21]果不其然,这位聪颖过人、毫无过错的何笃才不久就被扣之以「AB团」的恶名遭到杀害。

  据萧克回忆,在「肃AB团」达到高潮的1930年11月底至12月初,他所在的师「没干什么別的事,主要精力就是打AB团」,杀了六十人。十几天后,该师又决定再杀六十多人,后经军政委罗荣桓的援救,萧克迅速赶往刑场,予以制止,才救出了二十几人,「但还是杀了二十多人」。[1-22]

  毛泽东既然对自己直接率领的红一方面军也大开杀戒,那么对一贯与自己唱反调的赣西南地方红军就更不会有丝毫顾惜了。如前所述,李文林在「肃AB团」问题上态度十分坚决,但是到了1930年10月,随着「肃AB团」中暴露出的乱打乱杀现象日益严重,李文林的态度开始转趋冷静,10月初和10月底,省行委已著手部署纠偏措施,但令人回味的是,当李文林的肃反狂热降温时,毛泽东却开始升温了。

  1930年11月,毛泽东「根本改造」的利刃终于刺向中共江西省行动委员会及其所辖的赣西南地方红军。此次行动更因李文林等坚持执行李立三中央的路线,反对弃攻南昌的主张而更加惨烈。

  1930年5月,赣西南代表李文林赴上海参加了由李立三主持的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会议,此次会议要求集中攻打大城市,争取一省、数省的首先胜利。李文林返回后,于8月上旬主持召开了赣西南特委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部署贯彻李立三的指示。「二全会」不指名地指责了毛泽东的一系列观点和做法,撤销了拥护毛的主张、被毛派至赣西南特委任书记的刘士奇的职务,并建议上海中央开除其党籍。这一切引致毛的极大不满,毛早已习惯以中央在江西苏区最高代表行事,岂能容忍有人在自己眼皮下以拥护中央为名反对自己?此时毛尚不知「立三路线」这个词语,于是认定「二全会」是「AB团取消派」的会议,并将参加「二全会」的人一律视为「AB团」分于,列入应予「扑灭」的范围。

  1930年10月,红一方面军攻下吉安,在国民党地方当局的文件中发现了一张据称是李文林的地主父亲用真名簽字的便条,[1-23]这张字条究竟是何内容不得而知,然而将李文林与「AB团」联系在一起已经有了所谓证据。10月中旬和月底,李文林又在峡江会议和罗坊会议上公开反对毛泽东提出的「诱敌深入」的军事作战方针,主张执行李立三有关攻打大城市的指示,与毛的冲突全面激化,由此毛认定李文林就是「AB团」首领。1930年11月底,李文林在宁都县黄陂被拘押,紧接着一批与李文林有工作联系的人相继被捕。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根据犯人被刑讯后的口供,于1930年12月3日写信给改组后的江西省行委(李文林被捕后,由毛的老部下曾山领导)——(此信其实是毛泽东所写,大陆学者为避毛讳,有意隐去毛的名字),认定段良弼(省行委常委,赣西南团特委书记)、李白芳(省行委秘书长)等为AB团分子,命令」捕捉李白芳等并严搜赣西南的反革命线索,给以全部扑灭」。毛在这封信中要求省行委接到此信后「务必会同李同志(即李韶九)立即执行扑灭反革命的任务,不可有丝毫的犹豫」,对「各县各区须大捉富农流氓动摇分子,并大批把他们杀戮。凡那些不捉不杀的区域,那个区域的党与政府必是AB团,就可以把那地方的负责人捉了讯办」。[1-24]

  李韶九携毛泽东指示信于12月3日前往富田,5日毛又将第二封指示信派两位红军战士给已出发的李韶九和省行委送去。毛在信中指示彼等要从已被捉的人的线索中「找得更重要的人」,为了督促贯彻两封指示信,毛又派出总前委秘书长古柏赶往富田「协助肃反」。

  12月7日下午,时任红一方面军总政治部秘书长兼肃反委员会主席的李韶九代表总前委,到达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所在地富田,指导江西省行委实施总前委关于肃反的部署。李韶九向曾山(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和陈正人面交了毛泽东的指示信,随即将省行委和红二十军八个主要领导人段良弼、李白芳、金万邦(省苏维埃政府军事部长)、周冕(省苏维埃政府财政部长)、谢汉昌(红二十军政治部主任)、刘万清、任心达、马铭等人予以逮捕。李韶九对这批同志施用了「打地雷公烧香火」等多种刑法,被打同志「皆体无完肤」,「手指折断,满身烧烂行动不得」,有的人被当场折磨致死,而每一次用刑都有李韶九在现场指挥。据当时资料记载,被害同志「哭声震天,不绝于耳,残酷严刑无所不用其极」。12月8日,李白芳、马铭、周冕的妻子来看被拘押中的丈夫,也被当作「AB团」抓起来,被施以严刑「用地雷公打手,香火烧身,烧阴户,用小刀割乳」。[1-25]在残酷的刑讯下,段良弼供出李文林、金万邦、刘敌、周冕、马铭、任心达、丛允中、段起风等「是AB团首领,并供出红军学校有大批AB团」。对于这次刑讯逼供,萧克将军在1982年曾回忆道,「即便过了半个世纪,也不能不令人惨然一叹。我们这些『过来人』也觉不堪回首。」[1-26]

  12月7日至12日晚,在短短的五天时间里,李韶九(于9日离开富田)、省苏维埃主席曾山和总前委秘书长古柏(于8日到达)坐镇富田,厉行肃反。曾山亲自审讯段良弼,所得结果是抓出「AB团」一百二十多名,要犯几十名,先后处决四十余人,[1-27]其中李韶九在未动身前往东固前亲自布置将二十五人处决。

  在这之前的12月9日,当总前委派来「协助肃反」的古柏赶到富田后,李韶九带一个排警卫,押著被捕的红二十军政治部主任谢汉昌离开富田,于10日到达红二十军军部所在地东固,立即与军长刘铁超、政委曾炳春研究如何贯彻毛泽东两封指示信,「找得线索来一个大的破获」。李韶九、刘铁超、曾炳春根据段良弼、谢汉昌被刑讯后的口供,认定红二十军174团政委刘敌是AB团分子。但因李韶九与刘敌是同乡,李韶九虽然在谈话中已点出刘是AB团分子,但是并没有立即将刘敌逮捕,只是「采用软硬兼施的方法」,迫使刘敌自己供认。刘敌在富田事变后,写给中央的信中承认他在同李韶九谈话后,即有了发动事变的念头。刘敌并在信中陈述说,他一向知道「李韶九是素来观念不正确,无产阶级意识很少的一个惯用卑鄙手腕,制造纠纷」的人。为了躲过马上就要降临的刑讯逼供,刘敌改用长沙口音对李韶九说,「我是你老人家的部下,······现在幸喜你老人家来了,我只有尽量接受政治教育,承认错误,我相信毛泽东同志总不是AB团,军长总不是AB团,我总为你三位是追是随,我个人还有什么呢。」李韶九见刘敌这番表态,就放刘敌回去了。[1-28]

  12月12日,富田事变爆发。这天上午早饭后,刘敌同独立营长张兴、政委梁学贻秘密开会商量应对李韶九的措施。三人一致认为,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来抓AB团是打击赣西南党的干部「阴谋计划的组成部分」,为了防止阴谋得逞,决定立即逮捕李韶九和红二十军军长刘铁超等人。会后,刘敌即至独立营对战士进行鼓动,率领全营红军战士包围了军部,逮捕了军长刘铁超,释放了谢汉昌等人,李韶九被捉后逃走,军政委曾炳春也跑回家乡躲避。傍晚,谢汉昌、刘敌率红二十军军部直属独立营冲到富田,包围了省行委和省苏维埃政府,释放了在押的段良弼、李白芳等「AB团分子」七十余人。中央提款委员易尔士(刘作抚)也被捉了起来(次日即被释放,并被邀请在群众大会上发表演讲)。省苏维埃政府主席曾山趁乱逃出富田,跑回家乡。古柏也从「肃反机关跑了出来」。[1-29]古柏之妻曾碧漪、陈正人之妻彭儒均趁黑夜逃走。这就是震惊江西苏区的富田事变。

  富田事变发生后,谢汉昌、刘敌等把所率领的红二十军带到赣江以西湘赣苏区永新、莲花、安福一带,继续展开土地革命,并在吉安县永阳成立了「江西省行动委员会」和「江西省苏维埃政府」,谢汉昌、刘敌采取了四项紧急措施:

  一、派遣段良弼携二百斤黄金紧急赶往上海(实际带到上海中央的只有「几十两」),[1-30]向中共中央汇报赣西南「肃AB团」及富田事变经过,请中共中央裁决。

  二、通缉曾山、陈正人、古柏、李韶九。省行委认为,曾山等配合李韶九滥抓「AB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缉拿归案。

  三、争取赣西南特委下属的湘赣苏区西路行动委员会书记王怀的同情与支持(1930年12月9日,毛泽东的老部下,原省行委常委、宣传部长陈正人率一个排兵力去西路行委,贯彻总前委两封信的精神,準备逮捕行委书记王怀,但未果)。在王怀领导下的河西苏区、红二十军的反毛行动受到普遍同情,王怀的观点——红二十军行动不是反革命行为,而是「工人阶级路线与农民路线两条路线斗争」,被迅速传播开来。富田事变当事人之一的曾山,在几十年后对此还记忆犹新。他说,当时「河西苏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极端混乱,甚至还影响到河东苏区部分人民和部分党员的认识也逐渐模糊起来」。[1-31]由此可见,当年毛泽东的极端行为造成的影响是何等广泛。

  四、公开打出反毛泽东旗帜,并试图争取朱德、彭德怀、黄公略、滕代远的支持。谢汉昌、刘敌在向赣江西边转移途中,张贴大量标语和《告同志和民众书》,指责毛泽东有「党皇帝思想」,宣称「党内大难到了」并提出「打倒毛泽东,拥护未、彭、黄」的口号。12月20日,谢汉昌、李白芳、丛允中等在永阳镇写了《致朱德、彭德怀、黄公略、滕代远信》,这封信一方面谴责李韶九大抓AB团,对同志滥捕滥杀,同时又抨击总前委偏护李韶九,还附上了伪造的《毛泽东给古柏的信》,离间毛与朱、彭、黄的关系。

  《毛泽东给古柏的信》普遍被认为是一封伪造信,当事人彭德怀的证据可能最有说服力。数十年后,彭德怀在狱中写交代材料回忆此事时说:「这封信是富田事变的头子丛允中写的,他平日学毛体字,学得比较像,但是露出了马脚——毛泽东同志写信,年、月、日也是用汉字,不用罗马字和阿拉伯字。」

  这封伪造的毛泽东致古柏的信,自1930年代后,一直未予公开,直到1985年江西出版的一本有关中央苏区的历史著作中才首次予以全文披露:

古柏同志:

据目前各方形势的转变,及某方来信,我们的计划更要赶快的实现,我们决定捕杀军队CP与地方CP,同时并进,并于捕杀后,即以我们的布置出去,仅限三日内将赣西及省行委任务完成,于拷问段(指段良弼——引者注,下同)、李(指李白芳)、王(指王怀)等中坚干部时,须特別注意勒令招出朱、彭、黄、滕系红军中AB团主犯,并与某方白军接洽等罪状,送来我处,以便早日捕杀,迅速完成我们的计划,此信要十分秘密,除曾(指曾山)、李(指李韶九)、陈(指陈正人)三人,任何人不準告之10/12毛泽东。[1-32]

  朱德、彭德怀、黄公略闻知此信有不同的反应。朱德随红一方面军总前委驻在黄陂,没有直接领军,因此「离间」能否成功,关键在于手上握有一万兵力的红三军团司令员彭德怀及其副手黄公略。

  1930年12月中旬,彭德怀接到谢汉昌等人的信并《毛泽东给古柏的信》,当即作出判断,认定此是「分裂党、分裂红军的险恶阴谋」,彭德怀迅速草拟一份「不到二百宇的简单宣言」,宣称「富田事变是反革命性质的」,表示三军团「拥护毛泽东同志,拥护总前委领导」。

  至于黄公略的态度则较为暧昧,据彭德怀回忆:“我讲这段话时(指彭分析《毛泽东给古柏的信》是伪造的假信)黄公略来了,大概听了十来分钟就走了。会后我问邓萍同志,公略来干吗?邓说,他没说別的。只说:‘老彭还是站在毛这边的。’他就走了。”[1-33]

  在彭德怀的解释和说服下,红三军团的「情绪转变过来了,把愤恨转到对富田事变」,彭又把部队开到距黄陂总前委所在地十五里的小布,亲自请毛泽东来三军团干部会上讲话,以表示对毛泽东的坚决支持。

  在富田事变后的紧张形势下,彭德怀及三军团对毛泽东的支持具有极重要意义,此举巩固了毛泽东已遭动摇的地位。但是事变领导人到处散布的反毛的舆论毕竟已严重损害了毛的声望,毛泽东为了反驳赣西南方面的抨击,亲自出马,毫无愧作,于1930年12月20日草写了《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

  在这封答辩信中,毛泽东坚持认为「肃AB团」均是有根有据的。他说:红军中「AB团」要犯的口供「多方证明省行委内安了江西AB团省总团部,段良弼、李白芳、谢汉昌为其首要,总前委为挽救赣西南的革命危机,派李韶九同志前往富田捕捉」。毛认定段良弼等为「AB团」首犯乃是证据确凿,他说:「如果段、李、金、谢等是忠实革命的同志,纵令其一时受屈;总有洗冤的一天,为什么要乱供陷害其他同志呢?別人还可以乱供,段、李、金、谢这样负省行委及军政治部主任责任的为什么可以呢?」[1-34]毛明知将段等定为「AB团」全靠刑讯逼供,却对刑讯逼供无只字批评,反而指责段等不能为革命一时受屈,而不能为革命受屈,就一定是心中有鬼,照毛的逻辑,只要段良弼等自己承认是「AB团」头子,即可证明彼等系货真价实的「AB团」——毛的这种逻辑和思维方式,成为日后极左的审干肃反的常规思路,是造成冤假错案连绵不断的最重要的思想根源。在这样的思路下,毛坚持「肃AB团」不仅无错,反而是对革命的巨大贡献。他说,「AB团已在红军中设置了AB团的总指挥、总司令、军师团长,五次定期暴动,制好了暴动旗,设不严厉扑灭,恐红军早已不存在了。」毛声称富田事变将「叛逆的原形完全现出来了」,号召对事变进行坚决镇压。[1-35]

  1930年12月中下旬,毛泽东以中国工农革命委员会的名义起草了一份六言体的讨伐富田事变的布告:

段谢刘李等逆,叛变起于富田。

带了红军反水,不顾大敌当前。

分裂革命势力,真正罪恶滔天。

破坏阶级决战,还要乱造谣言。

进攻省苏政府,推翻工农政权。

赶走曾山主席,捉起中央委员。

实行拥蒋反共,反对彻底分田。

妄想阴谋暴动,破坏红军万千。

要把红色区域,变成黑暗牢监。

AB取消两派,乌龟王八相联。

口里喊得革命,骨子是个内奸。

扯起红旗造反,教人不易看穿。

这是蒋逆毒计,大家要做宣传。

这是斗争紧迫,阶级反叛必然。

不要恐慌奇怪,只有团结更坚。

打倒反革命派,胜利就在明天。[1-36]

  毛泽东理直气壮乃是他认定自己就是红军和党的象征。毛就是根据地的中央,就是共产国际在中国的代表,反毛即是「AB团」,所杀的皆是反革命,何愧之有!在毛的眼里,只要目标崇高——扑灭「AB团」就是保卫革命,即使手段严厉一些,也无关紧要。在大恐怖中,总前委和毛的个人权威得到完全确立,毛就在大恐怖中成了江西苏区的列宁!

2、历时四个月的项英对毛泽东的纠偏

  1931年1月15日,中共苏维埃区域中央局在宁都小布宣布成立,项英正式走马上任,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决定,由项英担任代理书记,取消总前委和由毛泽东担任的总前委书记的职务,毛泽东、朱德等参加中央局。在苏区中央局宣布成立的同时,还建立了归苏区中央局领导的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统领江西和全国红军,项英兼任主席,朱德、毛泽东任副主席。至此,从党的法理上,项英已取代了毛泽东的地位,成为江西苏区中共党、军队的最高领导人。

  项英前来苏区及苏区中央局的建立,是处于转折年头的中共实现其将工作重心向苏区转移的重大战略步骤,是落实斯大林及共产国际有关指示的具体行动。1930年7月下旬,斯大林在莫斯科接见前来汇报工作的周恩来,指示中共应把红军问题放在中国革命的第一位。7月23日,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秘书处发出《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案》,指出,组织苏维埃中央政府和建立完全有战斗力和政治坚定的红军,「在现时中国的特殊条件之下,是第一等任务」。[1-37]

  中共工作重心向江西苏区转移,首当其冲的问题是如何协调中央与毛泽东的关系,及如何评价毛在江西的工作。从这一时期周恩来的言论中可以看出,中共中央对毛并不尽然满意,但是周恩来却常以自我批评的口吻谈论这类问题。1930年8月22日,周在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会议上发言说:「我们过去一方面屡屡批评农民保守观念的错误,另一方面反对单纯军事游击式的策略,中央还特別提出割据的错误,对于根据地确实注意得比较少,这是工作中的缺点」。[1-38]

  既然已经发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下一步的措施就必然是加强中央对苏区的领导和红军中党的领导。在9月29日政治局会议上,周恩来要求中央派自己前往苏区工作。次日,周恩来又在中共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强调在红军中党的领导要有最高权威。

  1930年10月3日,六届三中全会后的全党最高核心——中共中央政治局三人常委会成立(由向忠发、周恩来、徐锡根组成,周恩来为实际负责人),初步决定由周恩来、项英、毛泽东、余飞、袁炳辉、朱德和当地一人组成苏区中央局,派项英先行前往江西。10月17日中央政治局最后确定组成以周恩来为书记的苏区中央局,在周恩来未到达之前,由项英代理书记一职,以苏区中央局为苏区党、军、政最高领导机构。10月29日周恩来起草中共中央致红一、红三军团前委的指示信,通知毛泽东:「苏区中央局在项英未到前,可先行成立,暂以毛泽东代理书记,朱德为红一、红三军团总司令。目前一切政治军事领导统一集中到中央局。」[1-39]

  至1930年10月,中共中央为贯彻斯大林和共产国际指示的具体措施已经落实就绪。为配合中共中央向苏区的转移,周恩来在9、10月采取了更为细致的部署:

  在上海举办从苏联返国準备前往苏区的军事训练班,一批军政干部如张爱萍、黄火青等参加学习后被派往江西苏区。

  安排从苏联学习返国的刘伯承、叶剑英、傅钟、李卓然等把苏联红军步兵战斗条令和政治工作条例译成中文,并送往苏区。

  主持打通了比较固定和安全的由上海前往江西苏区的秘密交通线,成立了以吴德峰为局长的中共中央交通局。

  积极筹备建立自莫斯科共产国际总部至上海共产国际远东局的大功率秘密电台和上海中共中央机关至江西苏区的无线电联系,莫斯科—上海—江西苏区的通讯渠道即将全部打通。

  项英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中共江西苏区最高负责人的身份,肩负加强中共中央对江西红军领导的重大使命,沿地下秘密交通线于1930年底抵达江西苏区。

  项英是中共党内少数出身产业工人的高级领导人之一,他于1921年在武汉加入中共后,长期从事工人运动,曾在1928年赴莫斯科参加中共六大,是1925年中共四大后的历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在中共六届一中全会上又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项英对从苏联学来的马列理论有著坚定的信仰,对斯大林和苏联的「感情」较深,个人性格和作风则比较拘谨和严肃。

  1930年11月下旬,项英从上海出发,当他刚一抵达江西苏区就闻知不久前在赣西南红军内部爆发了一场矛头直指红四军总前委书记毛泽东的富田事变。

  项英领导的苏区中央局成立后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处理富田事变。1931年1月16日,发出《苏区中央局通告第二号——对富田事变的决议》,一方面表示「完全同意总前委对富田事变所采取的斗争路线」;另一方面,又在相当程度上冲淡了毛泽东等对富田事变性质的看法,主张采取较为缓和的、有区別的政策,以缓和苏区内部的紧张关系,避免红军的分裂。

  《决议》的矛盾性和含混性集中体现在对富田事变性质的看法上。项英认为「江西省行委中之段良弼、李白芳及二十军政治部主任谢汉昌等均系AB团要犯」,彼等发动「富田事变」是「分裂革命势力」「分裂红军」的「反党行为」并决定「将富田事变的首领段良弼、李白芳、谢汉昌、刘敌、金万邦等开除党籍」;但与此同时,项英又声称富田事变不是AB团领导的反革命暴动,而是「无原则的派別斗争」。并责令赣西南特委和红二十军党委,停止党内互相攻击,听候中央局调查处理。

  如果说,项英在对富田事变性质的认识上采取了折中主义的立场,那么,项英针对「肃AB团」扩大化的尖锐批评,几乎就是直接指向毛泽东的了。《决议》重点批评了「过去反AB团取消派斗争中的缺点和错误」,并列举其主要表现:「第一非群众路线,许多地方由红军或上级机关代打」,「第二是盲动,没有标準,一咬便打」。项英强调:今后「必须根据一定事实和情形,绝对不能随便乱打乱杀」,「也不能随便听人乱供乱咬加以逮捕」;「党在每个斗争中都应以教育方式来教育全党党员。这样才能使党走上布尔什维克的道路」。[1-40]

  项英的上述态度与他对毛泽东的复杂的观感密切相关。项英在大革命时期虽与毛泽东有过一些工作接触,但他在未抵江西之前,对江西苏区的认识全凭在上海中央机关所看到的来自苏区的零散的报告和周恩来的介绍。项英在性格上较为直露和坦率,与毛泽东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因此,一经发现富田事变的原委,项英很快就掩饰不住对毛的不满。但是,项英毕竟是一位老共产党员,十分瞭解毛在1927年后对党与红军的贡献及毛在江西苏区所拥有的举足轻重的地位,自己又甫抵苏区,深知不能公开指责毛泽东,所以在对富田事变性质的判断及处理方法上煞费苦心,既要考虑到维护毛泽东的威信,又要坚决地制止、纠正毛在「肃AB团」问题上的错误。然而随着项英逐渐熟悉江西苏区的内情,他原先对富田事变性质的看法进一步发生变化,对毛泽东的批评也日趋尖锐。

  1931年2月4日,项英以苏区中央局的名义发出《中央局给西路同志信》:「飞函王怀、丛允中等同志及各党部派一人及有关系诸同志(如陈正人,红军学校等)来中央局讨论,将一切得到一个最后的解决。」项英在这封信中还明确表示那种认为「二全会」是「AB团」会议的看法是错误的,[1-41]显示出与毛完全不同的态度。项英这封信表明他已著手準备富田事变的全部善后处理工作。1931年2月19日,中共苏区中央局发出第十一号通告,事实上修正了1月16日《决议》关于富田事变是段良弼等人领导的「反党反革命」行动的看法:

中央局根据过去赣西南党的斗争的历史和党组织基础以及富田事变客观行动事实,不能得出一个唯心的结论,肯定说富田事变即是AB团取消派的暴动,更不能有事实证明领导富田事变的全部人纯粹是AB团取消派,或者说他们是自觉地与AB团取消派即公开联合战线来反党反革命,这种分析和决议正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唯物辨证论的运用,是铁一般的正确。[1-42]

  《通告》宣布开除李韶九、段良弼等五人的党籍,对其他人,只要「证明未加入反动组织(AB团),承认参加富田事变的错误,绝对服从党的决议的条件之下,应允许他们重新回到党的领导下来」。

  2月19日后,项英把主要精力放在动员红二十军返回河东,毛泽东尽管感到项英的压力,却因身系事件中心,一时明显处于下风,难以有所作为,只能暂取观望之态,遂把全部身心投入指挥和国民党「围剿」部队的作战中。

  项英首先责成富田事变时躲回家乡的红二十军政委曾炳春回到河西红二十军中去作说服动员工作。并随带中央局指示,通知赣西特委负责人和参加事变的领导人回苏区中央局开会,并委派干部去永阳解散由谢汉昌等成立的江西省行动委员会。

  是否去苏区中央局开会,这是关系到领导事变负责人的人身安全的关键性问题,在这个节骨眼上,项英的个人威望起决定性的作用。据曾山回忆,谢汉昌等对项英抱很大希望,「估计项英同志是支持他们的」,在这种预期心理的作用下,1931年4月间,富田事变的主要领导者谢汉昌、刘敌、李白芳等及西路行委书记王怀,遵照项英和苏区中央局的指示,回到宁都黄陂苏区中央局驻地参加会议,「向党承认错误,请党教育」,只有段良弼一人因去上海中央汇报富田事变而未前往。红二十军的官兵也遵照苏区中央局的指示,「努力向泰和、固江北路歼灭各地地主武装,夺回被迫反水群众」,但是等待他们的命运却是他们和项英都未曾料到的:中共中央否决了项英对富田事变性质的评价及其处理方法,谢汉昌、刘敌、李白芳等及红二十军、赣西南大批党员干部的出路只有一条:被枪毙!

3、「肃AB团」烽火再起:中央代表团贬斥项英,支持毛泽东

  根据迄今披露的资料显示,1931年2月13日中共中央第一次对富田事变作出反应。

  1930年11月至1931年1月,是中共历史上的一个特殊时期;上海中央内部围绕「纠正立三路线错误」的问题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从莫斯科中山大学返回,原先在中共党内地位较低的陈绍禹(王明)、秦邦宪(博古)、王稼祥等要求召开紧急会议,改组在和「立三路线」斗争中「犯了调和主义错误」的以周恩来、瞿秋白为核心的中共中央;而以何孟雄和罗章龙分別为首的「江苏省委派」和「全总派」,在一度与陈绍禹等联络反中央后,又转而反对陈绍禹新提出的召开中共六届四中全会的主张。党内各派別的争论使中共濒于分裂,最后,在1930年12月中旬秘密抵达上海的共产国际代表米夫的亲自主持下,中共中央于1931年1月7日召开了扩大的六届四中全会,强行统一了全党的认识。会议改选了中央政治局,陈绍禹在米夫的支持下进入了中央政治局,由周恩来、向忠发、张国焘组成中央常委会,仍由向忠发担任总书记一职,但从此中共中央实际由陈绍禹、周恩来掌握。1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会议,一致通过开除继续反对中央的罗章龙的中央委员及党籍,至此,开始了中共党史上被称之为「王明左倾路线统治时期」。在这次会议后,原有的党内纷争基本结束,中央政治局的工作走上轨道。

  一经解决了党内的分裂危机,新成立的中央政治局所处理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讨论富田事变问题。

  1931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富田事变。在这里,有若干问题仍存有疑点:中共中央是如何知道富田事变发生消息的?1931年1—2月上海中央与江西苏区的电讯联系还未建立,直到同年秋,才开通了上海中央经香港与江西苏区的电讯联络。有资料显示,富田事变后,中央政治局曾要求毛向中央报告富田事变真相,[1-43]毛是否对此作过反应?毛泽东在富田事变后,曾写有《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这封信是否是给上海中央的?据八十年代后期披露的权威性资料反映,富田事变中被扣押的中央提款委员易尔士(刘作抚)在事变后即被段良弼开释,携在苏区筹集的千两黄金很快返回上海向中央汇报。另有资料透露,1931年2至3月,段良弼及江西省团委共三人去上海汇报富田事变经过,博古等会见了他们,并向中央常委会作过报告。博古判定,赣西南来人及其口头叙述与少共中央所收到的赣西南控告毛的文件大体都是真实的。[1-44]尽管周恩来没有接待过赣西南来人,但有一个问题基本可以确定,这就是在1931年2月13日前,周恩来等已得知富田事变的有关情况,此时的周恩来已意识到在赣西南所发生事件的严重性质,并决定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

  周恩来在2月13日的政治局会议上作了两项决定:第一、立即给江西发一中央训令「停止争论,一致向敌人作战」;第二,重新调整中共苏区中央局人选,决定项英、任弼时、毛泽东、王稼祥为常委。经过这次调整,毛泽东在苏区中央局第二号人物的角色将由任弼时担任,而刚刚在六届四中全会担任中央委员的留苏派王稼祥则进入了苏区中央局最高领导机构。[1-45]

  2月16日,中央政治局又举行会议,决定由周恩来、任弼时、王稼祥组成委员会,研究富田事变的性质及处理意见。2月20日,中央政治局专门开会讨论三人委员会的意见,周恩来代表三人委员会发言:「赣西南的AB团是反革命组织,但是尚有动摇的和红军中的不坚定分子,在客观上也可为AB团所利用」。[1-46]

  会议决定:根据周恩来这一结论,由任弼时起草一信,要江西苏区停止争论,集中一切力量对付敌人,派遣中央代表团前往苏区处理富田事变,中央代表团有全权解决的权限。

  2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由任弼时起草的致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江西省委、各特委、各地方党部的信,信中指出:

不幸的富田事变,恰恰发生于敌人加紧向我们进攻而红军与群众正在与敌人艰苦作战的当儿,无论如何,总是便利于敌人而削弱我们自己的。中央特决定立即派出代表团前往苏区组织中央局,并委托代表团以全权调查与解决这一问题。在中央代表团没有到达以前,从总前委起,江西省委、各特委、各红军党部一直到各地党的支部都要立即停止这一争论,无条件地服从总前委的统一领导,一致的向敌人进行残酷的战争。[1-47]

  任弼时代表中共中央起草的这封信,在两个关键性的问题上,推翻了1930年10月中央政治局原先作出的决定,沉重地打击了项英。

  第一,否认了经中央政治局批準(中央六届三中全会后的政治局)而刚刚成立的中共苏区中央局的合法性,剥夺了项英在江西苏区的最高领导权。

  第二,明确规定,在中央代表团抵达之前,毛泽东在江西苏区享有指挥一切的最高权威,重新恢复了被取消的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否认了1月中旬刚成立的项英领导的中共中央军委的合法性(事实上,1931年1月30日,六届四中全会后的中央政治局已决定重新组成由周恩来为书记的新的七人中央军委)。

  3月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决定,组成由任弼时、王稼祥、顾作霖组成的中央代表团,立即动身前往江西苏区。作为中央六届四中全会后的中共中央派往江西的第一个高级代表团,任弼时、王稼祥、顾作霖的直接使命是代表中央政治局处理富田事变问题,享有明确而全面的授权。为策安全,议定任弼时于3月5日出发,王稼祥3月7日启程。

  关于共产国际对富田事变的态度,至今没有详尽资料。1931年春,共产国际常驻中国的机构是设在上海的远东局,负责人罗伯特系德国人,其人在共产国际地位较低,他的意见经常不被中共中央领导人重视和接受。早在1930年春由于中共中央与远东局在「富农问题」等意见上的分歧,周恩来曾专程去莫斯科共产国际总部汇报。1931年夏秋,由于罗伯特向莫斯科汇报了李立三试图把苏联拉入中国内战的情报,以及远东局对李立三的抵制,罗伯特在共产国际的地位有所提高,但仍不具备足够的权威,以至于共产国际专门派遣米夫秘密来华主持召开中共六届四中全会。据有关资料透露,米夫于1930年12月抵华后,曾在上海秘密逗留半年时间,但迄今也未发现有关米夫对富田事变发表看法的任何资料。

  只有一两份资料间接透露了有关共产国际对富田事变的态度。根据《周恩来年谱(1898—1949)》一书透露:1931年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上海召开了会议,周恩来在会上提出了共产国际远东局的意见。至于远东局意见的具体内容如何,该书未作任何披露。但笔者根据周恩来在3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发言,和次日发表的《中央政治局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判断共产国际远东局对富田事变的大概意见是:一、富田事变是反革命行动。二、不应夸大敌人在内部进攻的力量。

  笔者的这个判断可从另一份资料中得到证实。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写的《任弼时传》透露:在1930年2月20日讨论富田事变的政治局会议后,与中央政治局的意见相异,共产国际远东局不同意贸然肯定总前委反「AB团」的行动,因此在由任弼时代表中央政治局起草的2月23日的信中,没有写上总前委反AB团「一般是正确的」这句话。但是到了3月27日,远东局改变了原有的看法,认定富田事变「是反革命的暴动,前委领导是对的」,甚至要求政治局与远东局联名发表对富田事变表态的决议。[1-48]这就是次日发出的《中央政治局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

  1931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决议》究竟是谁起草的,迄今仍无直接资料予以证实,笔者分析周恩来起草的可能性最大。周恩来在政治局内分工负责苏区与红军的工作,从1931年1月起,周恩来起草中共六届四中全会第一号通告后,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起草了约七份有关涉及全党政治路线、红军与苏区工作,以及致共产国际执委会的指示信和电报。举凡全局性的、最重要的文件均由周恩来参与起草。《决议》体现了周恩来所特有的虽具强烈倾向性、但仍含折中色彩的思维及行事方式的风格,与周恩来在讨论富田事变的2月20日政治局会议上的发言精神基本一致。《决议》指出:「(富田事变)实质上毫无疑问的是阶级敌人以及他的斗争机关AB团所準备所执行的反革命行动」「在泽东同志领导下的总前委坚决反对阶级敌人的斗争路线,实质上是正确的。这种坚决与革命敌人斗争的路线在任何时候都应执行」。《决议》又说,「同时过分地估量反革命组织力量及它在群众中的欺骗影响而减弱我们有群众力量有正确路线可以战胜阶级敌人的坚强信心,这也是一种危险」。[1-49]1931年2月以后,中共中央及周恩来在对富田事变定性问题上一直持强硬态度,以任弼时为首的赴苏区的中央代表团忠实地执行了周恩来的方针,而根本不知道随后不久中共中央及周恩来等对富田事变的看法又发生了新的变化。而具体改变肃反政策及纠正毛在肃反问题上的错误,则是在1931年底周恩来进入中央苏区后,此时,数千名红军将士和地方干部早已被冤杀。

  1931年4月中旬,任弼时、王稼祥、顾作霖率领的中央代表团带着六届四中全会的文件,经闽西到达赣南,和项英领导的苏区中央局会台。在任弼时等未抵达江西苏区之前的3月18日,项英曾主持召开了中共苏区中央局第一次扩大会议。这次会议本是项英为加强苏区内部团结而开的一次会议,也是巩固其在苏区领导权威的一个重要行动。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传达刚刚收到的1930年10月共产国际的来信,具体讨论的问题包括富田事变和「一、三军团过去工作的检阅」等。项英在谈到苏区中央局处理富田事变问题时,进一步重申:「用教育的方法是对的,我们应该清楚认识所有参加富田事变的人不一定个个都是AB团取消派,如果否认这一点是错误的。」[1-50]

  然而,项英的意见在中央代表团抵达后立即被推翻。任弼时、王稼祥、顾作霖下车伊始,马上召开苏区中央局扩大会议,传达六届四中全会文件和中共中央对富田事变的意见,作为「第一次扩大会议的继续」。4月17日,由任弼时主持在宁都的青塘举行中央局扩大会议,毛泽东、项英等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中央代表团起草的《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进一步肯定了富田事变的「反革命」性质:「富田事变是AB团领导的,以立三路线为旗帜的反革命暴动,更清楚的说,富田事变是AB团领导的与立三路线的一部分拥护者所参加的反革命暴动。」

  《决议》批评苏区中央局是在三中全会「调和路线」下成立的,指责项英为首的苏区中央局「解决富田事变的路线完全是错误的」:

(项英)根本没有指出富田事变是AB团领导的反革命暴动,反而肯定富田事变不是AB团的暴动,这完全是模糊了富田事变的反革命性质。又说富田事变是由无原则派別斗争演进而成的,更是大错特错。

  由于推翻了项英对富田事变的分析和处理意见,中央代表团与毛泽东在思想一致的基础上建立起密切的友好合作关系。1931年5月,重新恢复了红一方面军总前委的建制,仍由毛泽东担任书记。8月毛泽东担任苏区中央局书记,1931年10月11日,苏区中央局致电中共中央,通报由毛泽东正式取代项英,主持苏区中央局:

项英解决富田事变,完全错误,认为是派別斗争,工作能力不够领导。因此丧失信仰,中央局决定以毛泽东代理书记,请中央批準。[1-51]

  与重新确立毛泽东领导权相同步,是重新逮捕、审讯响应中央局通知回到中央局开会的富田事变的主要领导人。在苏区中央局的直接领导下,成立了以周以栗(1930年长江局派去红一方面军总前委的代表,随后与毛泽东结成密切关系)为首的审判委员会,「首先把富田事变头子刘敌执行枪决」,然后,依次「公审」谢汉昌、李白芳、金万邦、周冕、丛允中等,也一并处死。事隔三十年后,当年参加「公审」的曾山回忆了这次公审,他说:

在公审中,毫无逼供现象,被审的人完全可以自由自在地谈他自己的意见。他们不承认是反革命组织,而肯定是一个反毛团的组织。[1-52]

  决富田事变的主要领导人并不意味「肃AB团」运动已告「胜利完成」,相反,它标志着更大的「打AB团」风暴的袭来。1931年7月间,原在河西坚持游击战争的红二十军在政委曾炳春和继刘铁超之后任军长的萧大鹏的说服教育下,服从中央局决定,回到苏维埃中心区域的河东于都县,但是等待他们的并不是欢迎和鞭炮,而是大逮捕和大处决。苏区中央局命令解散红二十军,扣押军长萧大鹏、政委曾炳春,直到副排长的全体干部,「士兵被分编到四军、三军团去」。被扣押的红二十军干部,大部分被当作「AB团取消派」受到「处置」(即枪决)。

  在地方,「赣西南地区的干部百分之九十以上被打成AB团分子」,「有的被错误处置,有的被监禁或停止工作」。[1-53]继毛泽东在1930年发动「打AB团」运动后,江西苏区的「肃AB团」只因项英的坚决制止才停顿了四个月,又在1931年4月后如火如荼全面开展起来,并在五、六、七三个月达到最高潮。

  为了贯彻落实苏区中央局4月17日《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中提出的对「AB团」分子要「软硬兼施,穷追细问」的精神,加紧了对所谓「AB团」分子的刑讯逼供。「所有AB团的破获完全是根据犯人的口供去破获的,······审犯人的技术,全靠刑审」。对犯人普遍采用「软硬兼施」的方法:所谓「软」,「就是用言语骗出犯人口供,······所谓硬的方法,通常著双手吊起,人向悬空,用牛尾竹扫子去打,如仍坚持不供的,则用香火或洋油烧身,甚至有用洋钉将手钉在桌上,用篾片插入手指甲内,在各县的刑法种类无奇不有,有所谓炸刑(万泰),打地雷公,坐轿子,坐飞机(各县皆然),坐快活椅子,虾蟆喝水,猴子牵缰,用枪通条烧红通肛门(胜利县)······等。就胜利(县)说,刑法计有一百廿种之多······」。[1-54]在运动中,被审人因经不住酷刑乱供乱咬,使「AB团取消派」越打越多,「凡打AB团不毒辣的,都认为与AB团有关系,有被扣留的可能」。而肃反机关则捕风捉影,「甚至于公开的说,宁肯杀错一百,不肯放过一个之谬论」,使得「人人自危,噤若寒蝉,因之提拔干部,调动工作,大部分人都是啼啼哭哭,不愿意去······,在打AB团最激烈的时候,两人谈话,都可被疑为AB团」。[1-55]

  当时在中央苏区的邓小平对此惨剧也有过评论。他说,「我对总前委之反AB团的方式亦觉有超越组织的错误,这种方法事实上引起了党的恐怖现象,同志不敢说话」。[1-56]

  然而,在「肃AB团」的基础上,中央代表团和毛泽东结成的友好合作关系,仅维持了七个月左右,一经解决了毛泽东与项英在「肃AB团」问题上的矛盾后,中央代表团和毛之间又逐渐产生了新的矛盾。除了政策分歧外,毛的个人权力与中央代表团权限的不明确,也加剧了双方关系的紧张。至少在法理上,毛泽东是江西苏区党、军队、苏维埃政权的最高领袖,而中央代表团的地位则不甚明确。从中共中央授权讲,任弼时应是江西苏区最高负责人,但毛泽东已就任苏区中央局代理书记一职,因此,无论是从实力基础或是从苏区中央局书记的法理权限讲,毛已是苏区最有权力的人,而中央代表团虽具权威,但只是处在一个监督者的地位。于是,在诸多矛盾的作用下,毛与六届四中全会后中共中央的蜜月终于在1931年11月初宣告结束,从此双方开始了长达三年零两个月的对抗和冲突。

注释

[1-11]刘克犹:《回忆宁冈县的党组织》,载余伯流、夏道汉编:《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研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78年),页308。

[1-12]朱开卷:《宁冈区乡政权和党的建设情况》,载《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研究》,页307。

[1-13]《前委开除江汉波党籍决议》(1930年4月4日),载江西省文件馆、《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页576-77。

[1-14]《前委通告第一号》(1930年2月16日),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册,页173。

[1-15]《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页634-35。

[1-16]《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页646、648-49。

[1-17]《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626、631。

[1-18]《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页110。

[1-1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19)》,上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人民出版社,1993年);页319。以下称《毛泽东年谱》。另参见戴向青、罗惠兰:《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末》(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页90。

[1-20]毛泽东:《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1930年12月20日),载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印行,1985年);第14册,页634。

[1-21]《黄克诚自述》(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页100—101

[1-22]《萧克谈中央苏区初期的肃反运动》,载中国革命博物馆编:《党史研究资料》,1982年第5期。

[1-23]参见《龚楚将军回忆录》,页353;但据1987年中共吉水县党史办的调查报告称,李文林的父亲只是富裕中农,且早在1927年5月就病故。参阅《关于李文林被错杀情况的调查》,载中共江西省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共江西省党史研究室编:《江西党史资料》,第1辑,页326。

[1-24]转引自戴向青、罗惠兰:《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末》,页98。

[1-25]《省行委紧急通告第九号》(1930年12月15日),转引自戴向青、罗惠兰:《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未,页105。

[1-26]《萧克谈中央苏区初期的肃反运动》,载中国革命博物馆编:《党史研究资料》,1982年第5期。

[1-27]曾山:《为「富田事变」宣言》(1931年1月14日),转引自戴向青、罗惠兰:《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未》,页105-106。

[1-28]刘敌:《给中共中央的信》(1931年1月11日),转引自戴向青、罗惠兰:《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末》,页107—108。

[1-29]曾山:《赣西南苏维埃时期革命斗争历史的回忆》(1959年6月12日),载陈毅、萧华等:《回忆中央苏区》(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页21-23。

[1-30]参见张国焘:《我的回忆》,第2册(北京:现代史料编刊社,1980年),页484;另参见何盛明:《陈刚》,载《中共党史人物传》,第34卷(西安:陜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页211。

[1-31]曾山:《赣西南苏维埃时期革命斗争历史的回忆》(1959年6月12日),载陈毅、萧华等:《回忆中央苏区》(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页21-23。

[1-32]见戴向青:《中央革命根据地研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页252。

[1-33]《彭德怀自述》(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页166。

[1-34]毛泽东:《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1930年12月20日),载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印行,1985年);第14册,页634。

[1-35]毛泽东:《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1930年12月20日),载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印行,1985年);第14册,页634。

[1-36]《黄克诚自述》(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页85。

[1-37]《周恩来年谱》,页183。

[1-38]《周恩来年谱》,页185。

[1-39]《周恩来年谱》,页192。

[1-40]《苏区中央局通告第二号——对富田事变的决议》(1931年1月16日),载《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14册,页639-42。

[1-41]毛泽东在《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中强调:「二全会议主要反对二七会议,开除刘士奇就是反对二七会议,反对毛泽东」。

[1-42]转引自戴向青、余伯流、夏道汉、陈衍森:《中央革命根据地史稿》(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页311。

[1-43]参见张国焘:《我的回忆》,第2册(北京:现代史料编刊社,1980年),页484;另参见何盛明:《陈刚》,载《中共党史人物传》,第34卷(西安:陜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页486。

[1-44]参见张国焘:《我的回忆》,第2册(北京:现代史料编刊社,1980年),页484;另参见何盛明:《陈刚》,载《中共党史人物传》,第34卷(西安:陜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页484。

[1-45]《周恩来年谱》,页203—204

[1-46]《周恩来年谱》,页205。

[1-47]中央文件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31),第7册,页141;另见《周恩来年谱》,页205。

[1-4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任弼时传》(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人民出版社,1994年),页209。

[1-49]中共中央书记处编:《六大以来——党内秘密文件》(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页126;另参见《周恩来年谱》,页208。

[1-50]中国革命博物馆编:《党史研究资料》,1990年第6期。

[1-51]《苏区中央局致中共临时中央的电报》(1931年10月11日),转引自《任弼时传》,页212。

[1-52]曾山:《赣西南苏维埃时期革命斗争历史的回忆》(1959年6月12日),载陈毅、萧华等:《回忆中央苏区》(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页21-23。

[1-53]《萧克谈中央苏区初期的肃反运动》,载中国革命博物馆编:《党史研究资料》,1982年第5期。

[1-54]《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1932年5月),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477-78、480。

[1-55]《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1932年5月),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477-78、480。

[1-56]邓小平:《七军工作报告》1931年4月29日),载中共中文献研究室、中央文件馆编:《党的文献》198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