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让论》

【作品介绍】

  《豫让论》是明代文学家方孝孺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原文】


豫让论〔1〕


作者:方孝儒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2〕,斯为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3〕;钓名沽誉〔4〕,眩世炫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5〕,及赵襄子杀智伯〔6〕,让为之报仇。声名烈烈〔7〕,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呜呼!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谓非忠可乎?及观其斩衣三跃〔8〕,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hang杭)氏,而独死于智伯。让应曰:“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即此而论,让馀徐憾矣。

  段规之事韩康,任章之事魏献,未闻以国士待之也;而规也章也,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与之地以骄其志,而速其亡也。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韩、魏之情以谏智伯。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疵之智谋忠告,已无愧于心也。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国士——济国之上也。当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谆谆然而告之日:“诸侯大夫各安分地,无相侵夺,古之制也。今无故而取地于人,人不与,而吾之忿心必生;与之,则吾之骄心以起。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谆切恳至,谏不从,再谏之,再谏不从,三谏之。三谏不从,移其伏剑之死,死于是日。伯虽顽冥不灵,感其至诚,庶几复悟。和韩、魏,释赵围,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则让虽死犹生也,岂不胜于斩衣而死平?

  让于此时,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之报,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甘自附于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虽然,以国士而论,豫让固不足以当矣;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噫!

【注释】

  1. 豫让:战国时人。先为晋大臣范氏、中行氏的家臣,赵简子灭范氏、中行氏之后,改事智伯。赵襄子(赵简子之子)灭智伯,豫让逃往山中,改名换姓,立誓为智伯报仇。一关行刺未成功,于是以漆涂身,使生癞疮,吞下炭块,使声音变哑,改变形状,第二次行刺赵襄子,又未成功,被捕,自杀而死。
  2. 简策:编连成册的竹简,即书籍。这里指史册。简,削制成的狭长竹片或木片。上面刻写文字,是古代的一种主要书写材料。若干简编缀在一起的叫策(册)。
  3. 捐躯殒命:献出生命。捎,献出。躯,身体;殒:死亡。
  4. 沽:买。钓:骗到。眩:同“炫”,夸耀、炫耀。
  5. 智伯:即智瑶。晋的执政大臣。
  6. 赵襄子杀智伯:赵襄子,即赵无恤,晋的执政大臣。晋定公时(公元前512-前475年),赵、魏、韩、智氏、范氏、中行(hang)氏等六家贵族,基本上分割肢解了晋公室,同时六家之间的争夺也很激烈。公元前490年,范昭子(范吉射)和中行文子(荀寅)失败后逃离晋国,其地为赵、韩、魏及智伯瓜分。公元前454年,智伯联合韩、魏攻赵。赵襄子接受谋臣张孟谈的建议固守晋阳。智伯和韩、魏联合围攻了三年多,无法攻下。赵襄子派张孟谈潜出城,对韩宣子、魏献子说明赵亡之后,智氏必灭韩、魏的利害关系。韩、魏考虑到自身的利益,与赵联合,一举消灭智氏,杀死智伯。
  7. 烈烈:威武的样子。
  8. 斩衣三跃:赵襄子出外,豫让暗伏桥下,谋刺赵襄子,没有成功。被捕后,求得赵襄子衣服,“拔剑三跃,呼天击之”,然后自杀。

【译文】

  具有君子美德的士人奉事主君,就应该竭尽自己的智谋,给予忠告并善于开导,销解祸患于没有形成之际,保障安定于不出灾难之前,既使自身得以保全而主君也能平安。这样,活着作为名臣,死了也能成为高尚的英灵,垂留光辉于百代,照耀在史籍典册之中,这才是美好的啊。倘若遇到知己的主君,不能扶救危险于未乱之先,而只是牺牲生命于既败之后。以此来沽名钓誉,藉以迷惑世间并夸耀于俗人。从君子的眼光看来,都是很不足取的。

  我曾持这样的观点来评论:豫让以家臣的身份来奉事于智伯,当赵襄于杀了智伯以后,豫让为他报仇,声名显赫,即使是愚昧的男子和无知的妇女,也没有不知道他是忠臣义士的。哦!

豫让的死应该是忠心的了,可惜的是他所选的怎样去死的方式还存有不足以称之为忠心的差距哩。为什么呢?试看他漆身吞炭后,向他朋友说:“我所做的都是极其艰难的事,我将以此来使天下后世为人臣而怀二心的人感到惭愧。”能说这不是忠心吗?但看到他斩衣三跃刺杀赵襄子时,赵襄子责问他为什么不为中行氏而死,却单单为智伯而死;豫让回答是:“中行氏以对待普通人的态度来待我,我因此也用普通人的态度来回报他;智伯以对待国士的态度来待我,我所以用国士的行为来报答他。”就只从这一点来分析,豫让是死而有余撼的。

  比如段规奉事韩康子,任章奉事魏桓子,并未听说曾以国士来对待他们,可是不管是段规还是任章,都竭力劝说其主君依从智伯的要求,用割让给他土地来促使智伯越来越骄纵,从而加速他的灭亡。郄疵奉事智伯,智伯也未曾以国士来对待他,但是郄疵能觉察出韩、魏的情况来谏止智伯;虽然智伯不采纳他的话以至于灭亡,然而郄疵的智谋及其忠告,已经可以问心无愧了。豫让既然自己说智伯以国士对待他,国士就是救国之士嘛!当智伯索求土地而贪心不已之日,纵欲肆暴之时,做为国士的豫让,正应该拿出自己的能力站在应有的地位上,谆谆地告诉他:“诸侯和大夫都应该安守各自的封地,不应互相争夺,这是自古以来的制度。如今无故索取土地于人家,人家不给,我们必然要心生气忿;人家给了,那我们就必然要心生骄气。气忿必定会争夺,争夺必然会失败;骄纵必定要傲慢,傲慢必然要灭亡。”把话说得谆谆亲切而态度又极其诚恳,劝谏不听,就再一次谏,再谏不听,就第三次劝谏他。三谏若不从,把那事后的“伏剑而死”挪到这个时候来死。智伯纵然是冥顽不灵,也会为他的至诚所感动,很可能会醒悟过来的。这样一来就会与韩、魏和好,解除赵国的围困,保全了智氏的宗族,使其世世保持祭祀祖先的礼仪。如能这样,那豫让就是虽死而犹生的,岂不是胜过斩衣而死吗?”

  豫让在当时,从无一句话来启发觉悟主君的心,眼看着智伯的危险以至灭亡,好似越国人看着秦国的人——不管他是富是贫一样。袖手旁观,坐等胜败,所谓“国士”的报答,能是这样的吗?待到智伯已经死了,才受不了自己的血气的悻悻之情,甘心把自己附在刺客之流的行列中,这有什么可称道的,有什么可称道的啊!虽是如此,不仅以“国士”而论,豫让是承当不起的;而且那种早上还是仇敌,到了晚上就成了君臣,并且腆着面孔而自鸣得意,从这点上看豫让却又成为有罪的人了。

【讲解】

  豫让在春秋末年曾做过晋贵族范氏、中行氏的家臣,因不被重用而投奔智伯。智伯非常尊重他。在赵、魏、韩三家贵族合谋灭了智氏之后,他改名换姓,潜入赵襄子宫中企图行刺,未遂而被捕获。释放后,他又用漆身吞炭的办法改变了容貌和声音,再一次行刺,结果又一次被俘。于是,他要求赵襄子将衣服脱给他,他朝着衣服“三跃而击之”,然后伏剑自杀。

  历来人们都称赞豫让是忠义之士。文章作者认为豫让的行为是不值得称道的。真正的忠义应该表现在诱导君主“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必要时以死进谏,促使君主悔悟。作者所提倡的做法,显然比豫让的行为高明得多,但立论的目的无非是更有效的效忠于君主。文末,对那些朝秦暮楚的政客提出的批评,也是由此而来。

  战国时的豫让因为舍身为主报仇而被视为忠义之士,历来为人所颂扬。作者做翻案文章,认为身为智伯所倚重的臣子的豫让,应该尽到自己劝谏的职责,帮助智伯弭祸于未然。而充当刺客,在智伯因祸亡身后去为他报仇,并不值得称道,即所谓的小忠小义。

  史论是比较难写的,它不但要有新意,而且要评论公允,以理服人,而不能失之偏颇。本文确实做到了上述的要求。豫让之死,曾被史书渲染为壮举,“死之日,赵国志士闻之,皆为涕泣”(见《史记.刺客列传》),司马迁称赞他为“名垂后世”的义士。然而方孝孺却一反旧说,认为他“何足道哉”,这必然要有充分的理由才能站得住脚。全文的论证中心在于对知己的家主应该采取“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的积极的态度,而不应“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骇俗”。我们认为,他的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从智伯的失败来看,可以说智伯是一个好大喜功而又缺乏策略的莽夫,他不能审时度势,而只知一意孤行,终于导致败亡,可称咎由自取。豫让在关键时刻既不能对他进行开导,而在智伯死后又轻率地以身相殉,实属不够明智之举。作者在这里只是就豫让之死这一历史事件进行评说,而不是全盘否定这个人物。所以在最后一段中,又把豫让和那些厚颜无耻之徒进行了比较,说明他们之间有着根本的不同,这样就使得作者的持论公允、客观了。

  本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令人心服口服了。

【作者介绍】

  方孝孺幼时好学;长大后,师从宋濂,常以明王道、致太平为己任。1392年(洪武二十五)年,任汉中府学教授,蜀王聘为世子老师。惠帝即位,召为翰林侍讲,次年迁侍讲学士,后改文学博士,主持编纂《太祖实录》、《类要》。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他多次为建文帝谋划对策。后朱棣引兵攻入京师,授笔起草登极诏书,方孝孺不从,将笔掷在地上,边哭边骂,于是被杀,共灭十族,死者八百七十余人。他主张写文章“道明而辞达”,其作品醇深雄迈,每写出一篇,人们争相传诵。著有《逊志斋集》。

  方孝孺主张作文要“神会于心”,反对摹拟剽窃,其文风格豪放雄健。《四库全书总目》说他“学术醇正”,文章“乃纵横豪放,颇出入于东坡、龙川之间”。他的散文常以物喻理,直抒胸臆,文笔畅达,言简意明,为时人所传诵。如《蚊对》一文,以蚊喻人,揭露世之衣冠禽兽公然在白昼“乘其同类之间而陵之,吮其膏而醢其脑,使其饿踣于草野,流离于道路”的狰狞面目。并指出对这些食人者如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不是“君子先人后身之道”。《指喻》一文,则以“拇病为戒”,指出“天下之事发于至微而终为大患”,劝喻人们要防患于未然。